記者 杜萌
4月19日,證監會發布《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證券交易費用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公募基金費率改革第二階段正式開啟。《規定》要求,權益基金管理規模超過10億元的基金公司,需將交易傭金分配比例上限由30%調降至15%。
《規定》將在今年7月1日起施行,而近一個月來,《規定》正在加速落地,不僅中國基金業協會對基金公司進行了內部培訓,多家基金公司也已經向合作的券商傳達了最新的調研方式。
“調研時不能使用專家、不能和券商分析師吃飯(午餐晚餐咖啡都不行)、調研時只能和上市公司接觸,把市場傭金向研究傾斜。”日前,有消息稱,已經先后有兩家市場排名前10的公募和合作券商開會,提到了參與賣方調研的新形式。
在接受界面新聞記者采訪時,上述公募內部人士表示,“有可能是投研方面和券商研究所私下溝通的內容,我們暫時不太清楚。”
不過,有頭部券商研究所的內部人士向記者透露,“已經收到部分基金公司的通知,以后購買研究服務的費用都不能走基金產品的帳了,需要我們研究所自己負擔。”
有消息稱,5月10日,中基協已經對基金公司進行了內部培訓,就調降公募傭金費率進行宣導,圍繞著降傭新規執行步驟、執行細則進行了解答。培訓會也傳遞了從嚴監管的思路,中基協和監管局將在今年年底、明年年初開展常態化專項檢查。
“協會組織的規格很高,我們公司內部上周組織了閉門培訓會,主要是督察長、投研和產品設計幾個部門參與的。主要提到了在6月30日之前,要按照要求調降傭金費率;指增的傭金費率也要按照指數基金執行,同樣不能支付投研費用。ETF的交易費用不能作為研究服務費用支出,也不能換量。”某TOP20公募市場部人士告訴界面新聞記者。
4月30日,中基協明確,2022年全市場平均股票交易傭金率萬分之2.62,要求公募按照該傭金率標準調整旗下公募基金交易傭金費率,并且需在6月30日完成調整。此次培訓中,協會再次要求,在6月30日之前,公募基金需按照要求調降傭金費率,即被動股票型基金產品交易傭金費率不得超過萬分之2.62;其他類型則不得超過萬分之5.24。
對于《規定》中提到的“券結模式的基金,可以使用交易傭金向第三方證券公司支付研究服務費用”,這一“模糊點”也在培訓中被重點提及。“監管明確表示不鼓勵通過轉換結算模式逃避新規定,并且這將是未來檢查的重點。這就徹底堵上了一些券商通過做券結基金換取費用的口子。”上述公募人士表示。
不過,需要留意的是,2017年年底,證監會發文試點券商結算模式,要求新成立的基金公司采用券商結算模式。經過一年多發展,2019年年初試點轉入常規,鼓勵老基金公司的新產品也采用券商結算模式。目前來看,新成立基金公司的產品、以及新發行的公募產品仍可以在申報時就選擇券商結算模式。
據東吳證券測算,預計證券行業公募交易傭金收入將下滑35.64%,上市券商合計營收預計下滑1.11%。
“《規定》加速落地,對于我們這類以研究見長的賣方研究機構是利好,對研究實力較弱、綜合業務協同能力不強、相對偏向服務的賣方研究機構而言,會產生較大壓力,證券行業投研服務集中度有望逐步提升。”上述頭部券商研究所人士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