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向智動力(300686.SZ)時任總經理楊依明下發監管函。
監管函指出,楊依明作為智動力時任總經理,存在以下違規行為:智動力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的《關于前期會計差錯更正及追溯調整的公告》顯示,因2021年度智動力對收購廣東阿特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阿特斯”)形成的商譽進行減值評估時,未充分考慮含商譽相關資產組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預測中所使用的關鍵參數設定的合理性,導致2021年及2022年商譽減值計提金額不準確。智動力對前期相關商譽、資產減值損失以及相關減值補償進行追溯調整,其中,2022年度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由-25628.40萬元重述為-21908.54萬元,重述金額3719.86萬元,占重述前金額絕對值的14.51%。
你作為智動力時任總經理,未能恪盡職守、履行忠實勤勉義務,違反了本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4.2.2條、第5.1.2條的規定,對任期內的智動力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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