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5月14日向易成新能發出監管函,公司存在以下違規事項:2022年業績承諾實現情況披露不準確、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規定。王安樂作為公司董事長、曹德彧作為公司時任總經理、常興華作為公司董事會秘書、王尚鋒作為公司財務總監、楊帆作為公司時任財務總監,對公司上述違規行為負有責任,違反了深交所規定。
關于2022年業績承諾實現情況披露不準確,公司全資子公司開封平煤新型炭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開封炭素”)2022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披露不準確。2024年4月,公司對開封炭素2022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進行更正。公司更正前披露的開封炭素2022年度業績承諾實現情況不準確。
關于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2023年11月,河南中豫物資貿易有限公司與公司控股孫公司開封時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簽訂全釩液流設備采購合同,合同金額4.04億元。上述設備實際購買方為公司控股股東中國平煤神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控制的企業,相關交易構成關聯交易。公司對上述日常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披露義務。
關于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披露的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后的凈利潤與2023年年報披露數據相比存在較大差異,盈虧方向發生變化。公司2023年度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