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9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向上海巴安水務股份有限公司發出年報問詢函,關注到該公司2023年年報中存在的問題。交易所要求公司解釋其財務報告被出具無法表示意見的原因,包括與持續經營能力相關的重大不確定性、訴訟及預計負債的影響、資產減值準備的充分性、準確性、遞延所得稅資產可轉回性以及對境外子公司未能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等。交易所還要求公司說明其有息債務逾期的情況,并評估其應對措施的有效性。
此外,交易所還關注到公司的多項重大訴訟案件、合同資產、長期應收款、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動資產等情況,要求公司解釋相關會計處理的合理性。
最后,交易所還要求公司解釋其董事無法保證年報內容真實、準確、完整的原因,并要求公司對相關問題進行書面說明并在2024年5月23日前對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