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獨角金融 姚悅
編輯| 付影
大面積“逾越”相關人員任期的監管紅線,西安銀行或將面臨不小的人事壓力。
4月29日,西安銀行董秘、一名獨董同時辭任。就在去年,該行“超期服役”董事長、獨董也已辭任。目前,這些崗位都還沒有宣布接任人選,而該行還有3名現任副行長的任職年數也已超過監管紅線。
這些人事壓力明顯已經給到了行長梁邦海。當前董事長、董秘職務都由梁邦海一人代任,而面臨接下來可能的人事大變動,這位“70后”管理學博士又將用何高招應對?
1、西安銀行“行長很忙”
行長梁邦海最近很忙,而且接下來還有可能越來越忙。
4月29日,西安銀行公告稱,該行董事會秘書石小云辭任。董秘一職則暫時由行長梁邦海代任。而就在去年9月26日,西安銀行公告稱,董事長郭軍也一次性辭任了包括董事長在內的該行所有職務,董事長一職也是由梁邦海代任至今。
公告顯示,董秘石小云辭任原因為“因工作調整”,董事長郭軍辭任原因為“到退休年齡”。不過,結合當前銀行領域的重要監管背景,兩人的離職原因不排除是因為“超期服役”。
為進一步加強員工履職行為的監管,監管對銀行保險機構提出“關鍵人員7年輪崗”的要求。
具體在2019年末,中國銀保監會公布《關于銀行保險機構員工履職回避工作的指導意見》,文件明確要求銀行保險機構應結合自身行業、所處地域的特點,加強重要崗位管控,建立關鍵人員和重要崗位員工輪崗制度,輪崗期限原則上不得超過7年。
而在時間期限上,考慮到各類銀行保險機構、各個地區的情況千差萬別,對于存量任職回避問題,《意見》給予了3年的過渡期,即原則上于2022年底前清理完畢。因此,2023年“7年輪崗”紅線再次受到高度關注。
西安銀行前董事長郭軍、前董秘石小云辭任時間也恰好都在任職超過7年之時。
據Chioce金融終端顯示,郭軍任職西安銀行董事長的時間是從2016年8月16日至2023年9月25日。據此計算,其任職時長超過7年零1個月。
石小云任職西安銀行董秘的時間是從2016年8月16日至2024年4月29日。據此計算,其任職時長超過7年零8個月。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也有過關于董秘是否屬于“關鍵人員”的爭議。而據“財聯社”報道,西南某城商行前任董秘曾明確表示,銀行董秘屬于關鍵人員。廣東某金融監管人士也表示,董秘在金融機構屬于高管人員,如任職還需由監管部門核準任職資格,同時也受到《指導意見》的約束。
當前“關鍵人員7年輪崗”的監管要求或已經成為懸在西安銀行頭頂的一把“達摩克里斯之劍”。西安銀行現有6名副行長,其中3名任職時長均已超過7年。
據Chioce金融終端顯示,狄浩、張成喆、黃長松3人任職西安銀行副行長的時間都是從2016年8月16日開始,截至2024年5月8日,任職時長均超過7年零8個月。
中國企業資本聯盟副理事長柏文喜表示,西安銀行目前確實面臨著一定的人事壓力。需要在遵守相關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快完成管理層的補選工作,以確保公司治理結構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2、馮侖“撤得早”,其他獨董為何"退不了"?
西安銀行當前還面臨獨董“超期服役”的問題。而且頗顯尷尬的是,有“超期服役”獨董辭任,因該行未完成補選工作,辭任獨董還需繼續履職。近期,西安銀行也因此收到罰單。
4月25日,西安銀行收到陜西證監局責令改正決定,原因包括該行獨董廖志生截至2022年11月已連續任職滿6年,仍繼續任職并領取津貼,未向董事會提交書面辭職報告。
根據中國證監會發布《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獨立董事每屆任期與該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但是連任時間不得超過六年。此外,原銀監會2012年發布的《商業銀行監事會工作指引》,外部監事在同一家商業銀行任職時間不應超過六年。
罰單開出僅幾天后,4月29日,廖志生就遞交了辭職報告。不過,西安銀行卻表示“按照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廖志生將繼續履行公司獨董及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職務。”
無獨有偶,5月7日,西安銀行獨董梁永明也因任期即將屆滿,提交辭職報告。西安銀行表示其同樣需要繼續履職。
造成這一尷尬的原因是,當前西安銀行董事會11人,其中獨董4名。任何一名獨董離職都將導致西安銀行獨董人數低于董事會人數的三分之一。所以即便獨董辭任,也需要履職到新獨董選舉產生,并且任職資格被核準。
存在同樣情況的還有西安銀行獨董雎國余。其截至2022年11月連續任職滿6年,在2023年3月提交辭職報告。但也因上述原因,需要繼續履職。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西安銀行收到的責令改正決定,內容也包括雎國余辭任,但西安銀行未完成獨立董事的補選工作。
對于兩位“超期服役”獨董所遇情況,西安銀行也頗顯無奈,表示廖志生實則早已溝通過請辭事宜。“就延誤調整獨董有關事宜對廖志生和雎國余先生造成的影響深表歉意。”
獨董為何難補選?香頌資本董事沈萌表示,一方面監管部門加強了對獨立董事的履責監督,事實上增加了作為獨立董事的風險,另一方面對擔任獨立董事有嚴格的要求,比如要考取獨立董事資質、同一個人不允許同時期擔任超過三家上市公司的獨立董事等,也限制了獨立董事群體的任職范圍。
“獨立董事是少數股東權益的保護者,及董事會與經營層運營的監督者,還會為董事會提供自身的專業經驗與建議,所以獨立董事缺位會導致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缺失。”沈萌強調獨董對于西安銀行治理的重要性。
此外,沈萌還表示,西安銀行存在外資與國資主要股東,國資股東之間也存在實控人不一致,主要股東之間的持股量較為分散,因此長期缺位或超期服役或許是因為股東之間無法就相關人士的任命達成一致。
值得一提的是,和上述兩名“超期服役”獨董同期任職的還有萬通集團創始人馮侖。其于2023年3月8日遞交了辭職報告,“卡位”離職,其后西安銀行就沒有獨董順利離崗了。
3、西安銀行或將由梁邦海“掌舵”
西安銀行近期眾多人事變動中,也有一則能給該行帶來更多確定性的人事消息。
4月18日,微信公眾號“西安發布”公布了一批干部人事任免。其中,包含西安銀行梁邦海任該行委員會書記的消息。此前,西安市委組織部發布干部任職公示稱,西安銀行行長梁邦海“擬進一步使用”。
據“券商中國”報道分析,按慣例,在履行相關程序并報監管核準后,梁邦海將接任西安銀行董事長一職。
據Wind數據顯示,梁邦海1970年8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學歷,管理學博士,高級會計師。
梁邦海曾長期供職于政策性銀行,歷任中國投資銀行西安分行行員;國家開發銀行陜西分行副處長、處長;國家開發銀行西藏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國家開發銀行陜西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等。離開國開行后,梁邦海進入股份行體系任職,歷任平安銀行西安分行黨委書記;平安銀行銀川分行籌備組組長。
2021年2月,梁邦海出任西安銀行行長,并自2023年9月起暫代該行董事長。
財報數據顯示,2023年,西安銀行實現營業收入72.05億元,歸母凈利潤24.62億元,分別同比增長9.7%和1.56%。進入2024年,該行一季度實現營業收入18.85億元,歸母凈利潤6.83億元,同比分別增長4.44%和3.79%。
圖源:Wind金融終端
值得注意的是,梁邦海代任董事長一職長達近半年之久。《中國銀保監會中資商業銀行行政許可事項實施辦法》則規定,“代為履職的時間不得超過6個月。中資商業銀行應當在6個月內選聘具有任職資格的人員正式任職。”
有業內人士對“券商中國”表示,若未及時進行人事調整,該行或將面臨金融監管部門處罰。
不過,從另一個角度看,西安銀行新任董事長官宣或許也不遠了。
對于西安銀行大面積“超期服役”你怎么看?你認為梁邦海能夠扭轉人事局面嗎?歡迎留言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