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陽光5月7日公告,收到控股股東江蘇陽光集團有限公司通知,陽光集團近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主要內容如下:陽光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海潤光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已由中國證監會調查完畢,中國證監會依法擬對陽光集團處以2.32億元罰款。上述告知書涉及的擬被處罰主體為公司控股股東陽光集團,不涉及本公司,且涉及事項與本公司無關。該事項不會對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經營活動產生影響。
ST陽光:控股股東陽光集團涉嫌內幕交易擬被證監會處2.32億元罰款
界面快報 · 來源:界面新聞
江蘇陽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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