萊茵體育5月6日公告,公司第二大股東萊茵達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收四川證監局警示函。
2019年3月11日,萊茵達控股與成都體投集團簽署了《萊茵達體育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轉讓協議》。根據《股份轉讓協議》,萊茵達控股承諾公司現有業務2019年、2020年均不虧損;若預計有虧損,萊茵達控股將虧損額補足給公司。
根據中審眾環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審計報告,公司2019-2020年度歸母凈利潤分別為2603萬元、-7172萬元,2020年發生虧損。2021年9月,成都體投集團依據約定依法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國際經貿仲裁委)提出仲裁申請。2023年4月,國際經貿仲裁委裁決由萊茵達控股向公司支付2020年度業績補償款人民幣5020萬元。2023年5月,因萊茵達控股未按時履行國際經貿仲裁委的仲裁裁決,成都體投集團向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申請了對萊茵達控股的銀行賬戶和房產進行查封保全并申請強制執行。
截至本決定書出具之日,萊茵達控股未主動向萊茵體育支付業績補償款項,違反了其在《股份轉讓協議》中所作出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