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5日,深交所向雪人股份(002639.SZ)發出監管函,2024年1月29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業績預告》,預計公司2023年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為盈利4000萬元至6000萬元。4月30日,你公司披露的《2023年年度報告》顯示,你公司2023年度經審計凈利潤為-1536.22萬元。你公司業績預告預計的凈利潤與經審計凈利潤差異較大且盈虧性質發生變化,業績預告披露不準確。
相關行為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1條、第5.1.3條的規定。你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林汝捷,財務總監許慧宗,未能恪盡職守,履行誠信勤勉義務,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違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規則》第1.4條、第2.1.2條、第4.3.1條、第5.1.9條的規定。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認真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相關問題的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