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陳靖
4月30日,因承銷格力地產債券違規,廣東證監局一口氣向三家券商開出罰單。其中,中泰證券、海通證券被采取責令改正監管措施,中信建投證券被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界面新聞記者梳理發現,今年以來,已有約10家券商因債券承銷或受托管理業務存在違規行為而受到處罰。去年10月20日,中國證券業協會發布了公司債券承銷、盡職調查和受托管理相關自律規則的通知,旨在促進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承銷機構與受托管理人提升執業質量。
罰單顯示,中信建投、中泰證券、海通證券被罰,均因格力地產相關債券承銷違規。
中泰證券作為格力地產債券“18格地01”“18格地02”“18格地03”“19格地01”的主承銷商和受托管理人,對存貨不存在跌價情況的分析核查不嚴謹,未制作咨詢審計機構工作底稿,未對發行人重大損失披露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對發行人立案調查事項披露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不及時。廣東證監局決定對中泰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海通證券作為格力地產債券“21格地02”“22格地02”的主承銷商和受托管理人,未對個別存貨周邊樓盤開盤價格低于項目樓面價的情況予以審慎分析核查;在“22格地02”期后事項核查中,未對存貨可變現凈值的評估進行持續關注和盡職調查;未制作咨詢審計機構工作底稿;未對發行人重大損失披露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對發行人差錯更正事項披露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不及時。廣東證監局決定對海通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
中信建投證券作為格力地產債券“23格地01”的主承銷商和受托管理人,咨詢審計機構工作底稿留痕不足,未對發行人管理層制作訪談記錄,未對發行人重大損失披露臨時受托管理事務報告。廣東證監局決定對中信建投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早在今年2月20日,上交所對格力地產時任董事長魯君四予以通報批評。經查,公司未準確計量存貨、資產減值等多項會計科目,導致債券發行公告、募集說明書、多期定期報告披露的財務數據不準確,損害了投資者知情權。魯君四于2008年6月至2022年6月擔任格力地產董事長,負責格力地產全面工作,對格力地產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完整性承擔主要責任,為格力地產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是對其任期內格力地產信息披露違法事項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據界面新聞不完全統計,年內已有超過30家券商的投行業務被罰。
2023年5月,中證協就券商債券業務執業能力評價辦法進行了修訂,并向行業征求意見,本次評價方案修訂幅度較大,調整后扣分指標至少有11個,其中包括有:
對于執業質量差(申報材料質量評價差、申報時被約談或現場督導)的,予以相應扣分;券商及個人評價期因債券內控、承銷與受托管理業務受到刑事處罰、行政處罰、行政監管措施、自律措施的,進行相應扣分。因同一事項受到多項處罰或措施的,從重扣分計算;存在債券業務制度缺失或者滯后的,按照制度不健全的程度進行扣分處理;券商在債券承銷與受托管理業務,若存在廉潔從業內控機制、強化人員監督管理和內部問責、有效防范廉潔從業風險事件不足的,視其出現頻率扣分;券商在承攬債券項目時出現承銷報價內部約束失當、低價競爭、承諾發行定價、承諾獲得批文、承諾認購比例等破壞市場秩序的行為,予以相應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