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孫藝真
4月18日晚間,東海證券發布公告稱,公司于4月16日收到《江蘇證監局關于對東海證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行政監管措施的決定》。
東海證券違規行為涉及多個業務條線的風險管理問題。江蘇證監局指出,在全面風險管理方面,東海證券未建立多層次、相互銜接、有效制衡的風險管理運行機制。自營業務風險控制組織架構不合理,風險管理不到位,權益類業務內設風險限額管理未能有效執行;部分固收類業務經營未受到有效制衡和監督。
此外,2020年10月至2021年3月期間,東海證券未能及時完成子公司東海投資有限責任公司監事的任免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江蘇證監局指出,在部分投行項目中,東海證券未建立完善的包銷風險評估與處理機制、未對網下投資者定價依據進行嚴格審核、未按照要求進行簿記建檔錄像、部分投資價值研究報告撰寫不夠審慎、客觀。
根據相關規定,江蘇證監局對東海證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督管理措施。東海證券表示,本次行政監管措施不會影響公司整體的正常運營,不會對公司經營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此外,江蘇證監局還對東海證券總裁楊明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監管措施。
江蘇證監局指出,楊明作為東海證券執行委員會主任(總裁),未能有效落實公司的合規管理目標,對上述問題負有管理責任。根據有關規定,江蘇證監局決定對楊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目前,東海證券總裁高管團隊共有8人。2022年11月,東海證券聘任楊明為公司執行委員會主任(總裁);時任東海證券職工代表董事、總裁的殷建華辭職,任東海基金董事長。2023年10月,殷建華因退休原因離任,東海基金任命楊明為公司董事長。
此外,東海證券還有一名投資經理被同時開出“罰單”。江蘇證監局指出,林顯鋒于2021年至2023年擔任東海證券投資經理期間,未能遵守與執業行為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準則,主動識別、控制執業行為的合規風險。江蘇證監局對林顯鋒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近年來,東海證券正謀求到上交所主板上市。進度方面,2022年3月,江蘇證監局已經受理東海證券的上市輔導備案材料;同年10月,中信建投開展東海證券第二期上市輔導工作。
東海證券最新發布的財報顯示,2022年全年,實現營業收入16.82億元,同比增長17.80%;實現歸屬于掛牌公司股東的凈利潤1.34億元,同比下降41.71%。分業務板塊看,資管業務對東海證券凈利潤造成拖累。東海證券表示,報告期內資產管理業務營業收入減少63.93%,主要原因是集合資產管理業務凈收入減少。
公開資料顯示,東海證券于2015年7月27日登陸新三板,前身是常州證券,成立于1993年;2003年5月,常州證券更名為東海證券有限責任公司,2013年7月,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