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8日,深圳證券交易所對美尚生態景觀股份有限公司(簡稱"美尚生態")的關注函中提到,美尚生態回復的函證回函材料顯示,2022年本號鎮村莊污水治理項目等多個工程項目的發包單位確定函證信息不符。
深圳證券交易所要求美尚生態及其年審會計師就相關事項進行核實說明,包括公司董監高是否知悉函證回函不符事項,是否采取了核實措施,是否可能存在2023年度經審計的凈利潤為負值且扣除后營業收入低于1億元的情形等。
此外,深圳證券交易所還要求美尚生態說明小坑水庫項目等的具體合同內容和收入確認情況,以及是否存在其他施工時間早于合同簽訂時間的項目等。
最后,深圳證券交易所提醒美尚生態面臨的終止上市風險及其他有關風險。美尚生態被要求在2024年4月23日前將有關說明材料報送并對外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