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藍麗琦
4月9日,網傳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外流一份發布于4月2日的內部文件——《關于停止審批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通知》(下稱“通知”)。
4月10日,界面新聞記者向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內部多個機構證實文件真實性。“這個我們是局內工作業務的東西,和目前的政策規章是一致的,也沒有率先‘創新’。”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一內部機構人員解釋。
該人員還表明,實際上廣州過往從未承認過商務公寓的存在,“也從來沒有在商業辦公上審批過公寓。”
這份局內下發的文件,其內容顯示,為了加強廣州的商業服務業用地,以及混合用地上建設的商業、辦公及新型產業類項目管理,嚴遏將上述項目變相改造為具備長期居住功能的商務公寓等“類住宅”建筑的行為,并對此提出4點建議。
具體來看,第一條也是最核心的建議則是:廣州全市范圍內停止新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的規劃審批,且在編制土地出讓方案時不能出現有關“公寓”等類住宅的描述。
同時,第三點建議強調,商業建設項目的平面功能標注不得出現“公寓”“臥室”“客廳”等住宅類描述;建筑應采用公共走廊、公共衛生間方式布局,不得采用單元式或住宅套型設計形式。
不過,建議中還提到,已經出讓且規劃審批通過的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可以按照原規定繼續辦理后續審批手續。
商務公寓的誕生,其本質是在過往住宅“水漲船高”,同時商辦項目開發過剩的雙因素結合下,開發商順應市場需求而誕生的產物,俗稱商住兩用房,即為“商住房”。
其土地性質一般是集體用地/國有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在30年到70年不等。因此,消費者購入后無法獲得不動產權證,構成住宅和公寓之間最大的區別。也基于此,市面上無論是商務公寓、商辦公寓、商改公寓,其性質都不變。
一位相關政府部門人員向界面新聞表態,實際上,商務公寓屬于開發商“自己創造的漏洞”,但某種程度上也屬于自發的市場行為。
早在2017年,北京、上海就帶頭相繼頒布嚴打商務公寓的政策。
2017年3月,北京市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商業、辦公類項目管理的公告》,宣布開發商的在建、在手商辦類項目,購買者不得將房屋作為居住使用,再次出售時應當出售給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同年5月,上海市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開展商業辦公項目清理整頓工作的意見》,宣布上海將停止審批公寓式辦公項目,并重新審核尚未上市銷售的項目;對已批未建的項目要重新審圖,發現違反規范和標準的,應依法予以撤銷調整。
前文政府部門人員向界面新聞表示,過往在北京、上海、廣州、深圳這4座一線城市中,其實僅有深圳真正承認過商務公寓的存在,還行經歷“明確可以搞“,到發現問題,再到“不可以搞公寓式”的過程。
根據深圳市政府2014年頒布的《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商務公寓”的用途范圍是為商務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務與住宿服務,不提供學校、幼兒園等居住配套的辦公類建筑。在2018至2020年,這三年期間深圳多次出臺商務公寓的相關政策,政府不斷下場調控。
2018年7月31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出臺“深四條”調控政,其中規定開發商在各類新供應用地(含招拍掛、城市更新、征地返還用地等)上建設的商務公寓“只租不售”。
到了2019年12月12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向媒體披露,已取消前一年出臺的商務公寓“只租不售”限制。意味著商務公寓可以作為商品流通。
但新政頒布僅7個月后,2020年7月31日,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停止商務公寓的審批通知》,宣布全市范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停止新的商務公寓項目審批,并且鼓勵已批商務公寓項目轉為可售型人才房。
由于市場反應激烈,彼時深圳官方還對新政進行解讀。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解釋,2019年11月住建部批準新的《辦公建筑設計標準》(JGJ/67-2019),自2020年3月1日起實施,原《辦公建筑設計規范》(JGJ67-2006)同時廢止。新標準已經取消了公寓式辦公樓。
上述兩個部門表示,商務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商務辦公區配套的作用,但在近年來商務公寓呈現出明顯的類住宅化傾向,已偏離“服務商務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
不過此前已批示的項目仍能繼續進行,深圳依然有存量商務公寓項目。此前《深圳特區報》曾于2022年4月報道,2022年二季度計劃入市的36個商品住宅及商務公寓項目中,南山區的5個項目中就有2個項目為商務公寓。
去年9月,深圳市非住宅類的商業辦公物業、商務公寓等,還對港澳居民“不限套數”放開。

但隨著廣州也迎來政策收緊,商務公寓似乎迎來了尾聲。結合前文內部機構人員提到廣州從未承認商務公寓的舉措來看,此次廣州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在內部發布文件,更像是對過往不規范的市場行為畫上最后的句號。
“目前已經誕生的商務公寓等類住宅項目,價格下跌幅度比住宅價格大很多,對不動產價格體系產生巨大的沖擊,去化難度較大,給投資者、開發商造成巨大損失,不利于招商引資。”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李宇嘉對此次廣州新政表示,明確了不再審批新項目,對穩定存量價格有積極作用。
李宇嘉表示,未來不再有橫跨住宅、非住宅之間的商辦類,以后住宅就是70年產權的用地上建設,要按照生活需求配套公共設施。非住宅就是40或50年產權用地出讓建設的實體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