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券交易所對*ST紅相(300427.SZ)公司時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下發監管函,涉及吳志陽、楊力、吳劍波、方亮、陳耀高、李文斐、魏榮毅、李成、丁興號、楊翼飛、湯金木、方育陽、唐炎釗。
根據監管函,*ST紅相在2017年至2022年的定期報告中存在虛假記載,通過虛構銷售業務、原材料采購、虛增固定資產等方式,虛增了營業收入和利潤總額。此外,公司在2019年非公開發行股票、2020年公開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公告文件,以及2020年申請發行股份及支付現金購買資產并募集配套資金的公告發行文件中也存在虛假記載。
監管函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要求相關人員充分重視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防止類似問題再次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