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曉云
近日,一封被認為是廣州越秀融資租賃公司(下稱越秀租賃)撰寫的舉報信引發市場關注,該舉報信控訴西安曲江文化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曲江文控)募集書謊報還債信息。
隨后,據財聯社報道,越秀租賃相關負責人澄清表示,未聽聞有這一舉報信、該舉報信并非該公司所寫。目前西安曲江文控的債務情況正常還本付息,相關傳聞不涉及越秀租賃的經營風險。
一時間,這起舉報事件撲朔迷離。但據界面新聞獨家了解,舉報背后,中信信托和山東國信兩涉及曲江文控的相關產品此前已逾期。目前,兩家信托公司均已采取法律措施。
第一款產品全名為中信信托·民享97號陜西省西安市曲江大明官融資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中信信托·民享97號),成立于2021年7月,規模為2.61億。
融資人和保證人均為曲江文控關聯公司西安曲江大明宮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曲江大明宮)和西安曲江臨潼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曲江臨潼旅游)。2023年12月7日,因融資人及保證人已經構成違約,中信信托已根據合同約定,宣布全部回購義務提前到期。2024年2月,中信信托已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第二款產品全名為“山東國信-城市發展101號集合資金信托計劃(下稱山東國信城市發展101號)。該信托資金用于向曲江大明宮發放信托貸款,擔保人為曲江文控,總規模為4億,期限分12/18/24個月,對應期限的規模是1億、1億、2億。2023年5月,該產品本應到期,但當時有投資者稱產品方案調整為產品延期一年,收益上浮1%。
3月31日,天眼查APP顯示,曲江文控新增開庭公告,原告為山東國信,被告為曲江大明宮、曲江文控和西安曲江觀驪置業有限公司,開庭時間為4月18日。原被告信息與山東國信城市發展101號產品相關信息吻合。
再來看中信信托·民享97號。界面新聞獨家獲得的產品臨時公告顯示,截至2024年2月6日,中信信托·民享97號本金余額為26,100.00萬元。該信托預定存續期限不超過30個月,現已進入延長期。
公告稱,中信信托·民享97號融資人為西安曲江大明官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曲江大明宮),融資人應按照合同約定向中信信托支付回購價款及回購溢價款。為保證該債權實現,西安曲江臨潼旅游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下稱曲江臨潼旅游)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
天眼查APP顯示,曲江大明宮有兩大股東,大股東為曲江文控,持股比例為64.2857%,二股東為曲江文控全資子公司西安曲江文化產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持股比例為35.7143%,因此穿透后,曲江大明宮為曲江文控的全資持有。
天眼查APP顯示,曲江臨潼旅游有兩大股東,一是大股東西安曲江新區管理委員會,持股比例為83.8816%,二股東為曲江文控,持股比例為16.1184%。西安曲江新區管理委員會同時也是曲江文控的全資股東。
中信信托公告顯示,西安曲江大明宮應于2023年10月16日支付回購本金10,440.00萬元及回購溢價款334.08萬元,合計10,774.08萬元,曲江臨潼旅游應及時承擔擔保責任。但截至2024年2月,西安曲江大明宮仍未履行還款義務,保證人亦未履行擔保義務。
鑒于上述情況,融資人及保證人已經構成違約,中信信托已根據《債權轉讓及回購合同》約定,宣布全部回購義務自2023年12月07日提前到期,限融資人、保證人自提前到期之日,向中信信托支付未償回購基本價款2.61億元以及對應的回購溢價款、逾期支付回購價款產生的違約金等按照《債權轉讓及回購合同》計算的全部應償債務。
中信信托表示,已第一時間采取應對措施,督促融資人曲江大明宮盡快籌措資金按照合同約定償還本信托相關債務,并督促保證人曲江臨潼旅游盡快履行擔保責任。目前中信信托已向北京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并于2024年2月6日收到北京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案號為(2024)京02執196號)。法院已依法向各被執行人發出執行通知,責令各被執行人立即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并裁定凍結查封各被執行人的財產。
中信信托表示,后續,將積極協助法院推進各被執行人的資產保全工作,堅決維護受益人合法利益,以受益人合法利益最大化為原則,恪盡職守,勤勉盡責,繼續履行誠實、信用、謹慎、有效管理的義務,加大與融資人及其關聯方的溝通協調,并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全力推進中信信托·民享97號的風險化解和司法處量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