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界面新聞編輯 | 劉海川
2024年3月28日,湖北省咸寧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男足原國家隊主教練李鐵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
本案庭審從早上8時30分開始,持續超過12個小時。3月28日晚21時許,咸寧市中院通報了庭審情況。法院發布的現場照片顯示,李鐵在法庭上表情比較平靜,依舊保留了其標志性的長發。
據咸寧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在受賄方面,2019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鐵利用擔任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或者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球員入選國家隊、贏得比賽、簽約俱樂部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人民幣共計5089萬余元。
行賄方面,2019年,李鐵為當選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請托他人提供幫助,后于2020年給予他人人民幣100萬元。
單位行賄方面,2019年,李鐵在武漢卓爾職業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任職期間,為謀取當選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提高卓爾俱樂部影響力等利益,與該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托他人提供幫助,該俱樂部給予他人人民幣200萬元。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方面,2017年至2019年,李鐵利用擔任卓爾俱樂部總經理、主教練職務上的便利,為河北華夏幸福足球俱樂部有限公司在球員轉會、贏得比賽等事項上提供幫助,先后收受華夏俱樂部給予的人民幣共計2675萬元。
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方面,2015年至2019年,李鐵先后在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任職期間,為贏得比賽或獲得有利比賽結果,與俱樂部負責人商定,請托其他足球俱樂部在比賽中配合或者消極比賽,華夏俱樂部、卓爾俱樂部給予相關人員錢款共計折合人民幣3905萬余元。
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行賄罪、單位行賄罪、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罪追究李鐵的刑事責任。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鐵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鐵進行了最后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今年46歲的李鐵曾是中國足球沖進世界杯決賽圈的功臣之一,也是中國足球領域取得個人成功的少數球員之一。
公開簡歷顯示,李鐵1977年5月出生于遼寧沈陽,曾于2001年獲選中國足球先生和甲A聯賽最佳球員。同年,李鐵代表國家隊參加世界杯預選賽,并最終闖入2002年韓日世界杯決賽圈。2002年8月1日,李鐵加盟英超埃弗頓足球俱樂部。2012年5月,李鐵退役后開始擔任中超豪門廣州恒大俱樂部助理教練,輔佐世界著名教練里皮。
2015年-2019年,李鐵曾先后在河北華夏幸福俱樂部和武漢卓爾俱樂部隊執教,并擔任領導職務。李鐵的腐敗行為也主要發生在這兩家俱樂部工作期間。2019年10月,在里皮辭職后,李鐵開始擔任國足主教練,成為史上最年輕國足主教練。2021年12月,因比賽成績欠佳,李鐵辭去國家隊主教練職務。
2022年11月26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發布消息,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原主教練李鐵涉嫌嚴重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新一輪足壇反腐由此拉開大幕,李鐵也成為中國男足第一位因腐敗犯罪被調查的主教練。
2024年1月初,由中央紀委國家監委制作的電視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播出,李鐵曾在鏡頭前懺悔道:“我是非常后悔的。還是要踏踏實實的,也要走正路,不要急功近利,不要想盡一切辦法去走捷徑。”
專題片披露,為謀求男足國家選拔隊主教練職位,李鐵曾一方面游說卓爾俱樂部出錢幫他做工作,表示如果自己能“上位”,也會在多方面回報俱樂部,俱樂部為此拿出200萬元向陳戌源行賄。另一方面,李鐵覺得時任足協秘書長劉奕也頗具話語權,于是又自掏腰包送給劉奕100萬元。
獲得男足國家隊主教練職位的第二天,李鐵就飛到武漢和卓爾俱樂部談交易。李鐵與卓爾俱樂部以總額6000萬元的金額,簽下了一紙所謂的“合同”,實際只是以此為幌子,來掩蓋權錢交易的本質。
李鐵2015年在華夏幸福俱樂部上任后,該俱樂部賽季最后八場打出了一波神奇的“八連勝”,使得它最終以一分優勢領先競爭對手,沖超成功。經調查,所謂“沖超奇跡”,完全是金錢之手在背后操弄。原河北華夏幸福俱樂部董事長孟驚稱,“最后一場比賽,我們大體上花費了1400萬元,當時是跟深圳隊俱樂部、主教練還有球員,都打了招呼。”李鐵曾致使助手直接收買對方球員,深圳隊主力后衛黎斐開價600萬元,表示會幫他們“打點”多名關鍵球員。但是,黎斐最后將600萬元全部私吞。
2023年8月2日,湖北省咸寧市人民檢察院將李鐵涉嫌受賄、行賄、單位行賄、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對非國家工作人員行賄一案向咸寧市中院提起公訴。
李鐵將如何量刑成為本輪足壇反腐行動的一大看點。此前在3月26日,中國足球協會原主席陳戌源因受賄8103萬余元已被判處無期徒刑,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中國足協原副主席于洪臣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原總經理董錚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中國足球協會原常務副秘書長兼國家隊管理部原部長陳永亮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
2月底,網絡上多個微博實名認證博主曾發帖聲稱“李鐵初審被判無期徒刑”。對此,據央視新聞報道,經記者向有關部門核實確認,目前李鐵案還未開庭,相關消息均為謠言。
此前,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教授、中國廉政法制研究會常務理事兼副秘書長彭新林在接受北京日報采訪時表示,綜合來看,李鐵可能被判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他所涉五項罪名肯定要進行數罪并罰,李鐵會為其犯罪行為付出沉重代價,教訓十分深刻。
3月28日晚,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姚志斗律師對界面新聞表示,從法院通報的庭審情況來看,對于檢察機關指控的5項罪名,李鐵表示認罪、悔罪,說明他對于罪名是沒有異議的。李鐵有了悔罪的態度,這在最后量刑時會是一個考量情節,但是要特別注意的是,通報沒有提到退贓的情節。
“如果單從涉案金額和罪名來看,數罪并罰最高刑是可以構成死刑的,但是目前我國司法機關對于判處死刑比較審慎。此外,李鐵悔罪態度較好,如果考慮到如實供述、認罪認罰情節的話,最后法院有可能會判處無期徒刑或死緩。”姚志斗說。
不過,姚志斗指出,目前,外界只能通過法院通報的檢察機關指控來分析,信息量比較少,而且,通報也沒有提到檢察機關的量刑建議,這些信息都還沒有披露,“最后判罰可能還要結合悔罪、認罪、退贓等情節上的考量,去綜合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