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3月4日公告,對寧波能源及時任董事長馬奕飛、時任總經理兼副董事長諸南虎、時任副總經理兼能源實業董事長張俊俊、時任財務總監夏雪玲、時任董事會秘書沈琦予以監管警示。
經查明,公司前期收入確認存在會計差錯,2024年2月8日,公司披露關于會計差錯更正的公告。公告顯示,公司于2024年1月2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寧波監管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根據決定書內容,公司子公司寧波能源實業有限公司(簡稱能源實業)對部分貿易業務未恰當選擇收入確認方式,導致公司2022年年度報告營業收入錯報金額為94993.45萬元,占2022年營業收入的比例為10.21%。同時基于謹慎性原則,公司對能源實業2023年部分貿易業務未恰當選擇收入確認方式導致的會計差錯事項進行更正,調減2023年前三季度營業收入30305.55萬元,占調整前營業收入的比例為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