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馬電器2月22日公告,公司因股權轉讓糾紛向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深圳中院”)起訴高榕資本(深圳)投資中心(簡稱“高榕資本”)。2024年2月21日,公司收到深圳中院發來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案號:(2024)粵03民初2570號),該案件已通過立案審查。
此前,公司收到深圳市南山區人民法院送達的《應訴通知書》(案號:(2023)粵0305民初20404號),高榕資本因股權轉讓糾紛起訴公司。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案件均未開庭。
公司請求判令高榕資本返還公司已支付的案涉股權轉讓款項與股權交易時案涉股權經審計賬面價值之差額及差額款項利息共合計140,447,133.20元;高榕資本請求判令公司支付剩余股權轉讓款及利息55,048,515.0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