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2月8日向朗博科技下發《關于對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及有關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的決定》,上交所決定對公司、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戚建國、實際控制人范小鳳、公司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國忠予以通報批評。
經查明,常州朗博密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有關責任人存在控制權轉讓進展披露不及時的違規行為。
上市公司的控制權轉讓關乎公司治理和生產經營的穩定,是市場和投資者高度關注的重大事項,應當根據規則要求真實、準確、完整、及時地披露相關事項,以明確市場預期。公司控股股東暨實際控制人戚建國、實際控制人范小鳳作為轉讓方,前期披露公告稱擬實施控制權轉讓事項,在受讓方未及時提交合規確認材料和履行付款義務、可能導致控制權變更交易終止的情況下,未及時告知公司相關進展并督促披露。其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
公司在控制權變更交易已觸發終止條件,且上交所已向其發函要求及時披露最新進展、充分提示風險的情況下,仍未主動核實相關進展并及時披露,未就控制權變更交易是否存在變更或終止的風險進行充分的風險提示,影響了投資者的合理預期。其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時任董事會秘書張國忠作為公司信息披露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能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負有責任,其行為違反了有關規定及其作出的承諾。對于本次紀律處分事項,公司、實際控制人及有關責任人在規定期限內回復無異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