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2月7日向保力新業績補償義務人常德新中喆企業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給予公開譴責處分。
根據利安達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4月19日、2022年4月25日、2023年4月25日出具的審計報告,保力新2020年至2022年度經審計的扣非前后孰低凈利潤分別為-2.07億元、-1.34億元、-1.87億元,未完成業績承諾,常德新中喆合計應補償金額為8.27億元。保力新于2023年12月29日披露的《關于業績補償承諾履行的進展公告》顯示,常德新中喆累計已補償現金7200萬元,尚有7.55億元未補償,未按照已公開披露的協議約定及時履行業績補償義務。
常德新中喆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