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尼電子2月5日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浙江東尼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據此,公司及公司董事長沈新芳、總經理沈曉宇、董事會秘書翁鑫怡收浙江證監局警示函。
2023年1月10日,公司披露《關于簽訂重大合同的公告》,公司控股子公司東尼半導體與下游客戶T簽訂重大合同,約定東尼半導體2023年向下游客戶T交付6英寸碳化硅襯底13.5萬片,合同含稅總價為6.75億元。截至2023年10月28日公司披露2023年三季報時,上述合同僅完成交付進度6.74%,公司已可以預見2023年交付計劃大比例不能完成,但遲至2024年1月6日才披露《關于重大合同的進展公告》,構成信息披露不及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