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醫藥2月2日公告,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未名醫藥,時任董事長潘愛華,時任總經理SHUHONGHAN,時任董事長、總經理、聯席總經理岳家霖,時任財務總監劉陽軍,時任董事會秘書趙輝,時任總經理丁學國,時任聯席總經理徐若然,時任董事會秘書王立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經查,公司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2022年,公司子公司未名生物醫藥有限公司通過供應商與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潘愛華控制的公司發生資金往來,構成關聯交易,公司未按規定履行相應的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未按規定披露對外擔保。2018年12月,公司原實際控制人、時任董事長潘愛華以公司名義為原控股股東北京北大未名生物工程集團有限公司與第三方的《借款合同》提供擔保。公司未就該事項履行董事會及股東大會審議程序,未在臨時公告及定期報告中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信息披露不準確。2023年1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預計2022年歸母凈利潤為1587.96萬元。2023年4月22日,公司披露《2022年度業績預告修正公告》,修正后預計2022年凈虧損1503.79萬元。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2022年年度報告》顯示,2022年度凈利潤為虧損1468.98萬元。公司2022年度業績預告與定期報告披露的凈利潤差異金額較大,且未及時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