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1月25日就中華企業定增募資不超45億元事項向其發出問詢函。
公司被要求說明本次募投各項目的投資構成、測算依據、建設進度、已投入金額,擬使用募集資金投入金額的具體內容,是否為資本性支出;募投項目擬投入資金是否存在置換董事會決議日前已投入資金的情形。
結合期末大額貨幣資金的未來使用安排、募集資金補充流動資金的具體用途、債務償付安排、公司資金缺口等分析本次募集資金的必要性與規模的合理性;本次募投補充流動資金占擬募集資金總額的比例,是否超過30%。
募投項目效益測算相關參數的選取依據,募投項目效益測算是否謹慎。
目前公司主要擬建項目的具體情況、投入金額、進度,是否會使用本次募集資金用于開發新樓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