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翟瑞民
2024年1月24日下午,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區一臨街店鋪發生火災,央視新聞報道稱,事故已造成39人死亡、9人受傷。這是近期發生的又一起重大安全生產事故,也是又一起發生在人員密集場所的火災事故。
年關歲末,每次看到類似安全事故導致人員傷亡,總是令人痛心不已。火災為何發生?又為何造成如此重大傷亡?當地已初步查明,起火部位在地下一層,當時正在進行冷庫裝修,因施工人員違規動火施工造成起火,后火勢太大無法及時撲滅,濃煙通過樓道涌入至二樓,二樓是培訓機構和賓館,受困群眾主要是參加“專升本”培訓的學生和住宿旅客。
媒體報道顯示,火災發生后,現場周圍濃煙彌漫,該臨街建筑逃生設施也不健全,一些二樓的被困者未能及時疏散,只能選擇在煙霧中縱身跳下。如此場面,令人淚目。
長期以來,人員密集場所都應是火災防范的重中之重。這類場所通常人口數量較多,而同時人們的活動范圍又比較有限,空間內各種設施集中,火災荷載高、用火用電頻繁,比較容易累積誘發火災的隱患,稍有不慎就會發生大規模的群死群傷事故。尤其是近年來,隨著經濟發展,社會上一些新經營業態和服務場所不斷涌現,比如網吧、劇本娛樂、教育培訓機構等,它們通常設立在學校和居民區附近,周邊經營業態復雜,普遍存在“三合一”(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合用場所)現象,并往往內部人員高度集中,封閉性較高。不論是發現火災隱患,還是發生火災后人員逃生,這類機構都比一般場所面臨的安全風險更大。
這時候,本應強調加強對相關人員密集場所消防隱患的排查和整治力度,但同時也應看到,我國對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管確實尚存漏洞,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完善,也缺乏健全的專業監督管理機制。
翻看國家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對于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規定,都是散落在各個具體條款中,尚未形成統一的、規范化的監管體系。尤其是密室逃脫、劇本娛樂等新業態人員聚集的場所,興起時間較短,此前有關部門只是對某個行業出臺消防安全規定,尚未能形成全面的制度實施和監管體系。加之經營者和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淡薄,重視程度不夠,這類場所逃生通道缺失、消防設備老化維修不及時等現象非常普遍,不僅是專業的火災報警等設備,即便是最簡單的滅火器等往往都配備不齊。
其實,國家一直在強調健全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監管制度。此前在2023年11月,國家消防救援局相關負責人曾在新聞發布會上公開表示,要制定出臺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管理國家標準,指導人員密集場所按照標準要求,規范自身消防安全管理行為。對尚未明確職責的新業態新領域,按照“誰主管誰牽頭、誰為主誰牽頭、誰靠近誰牽頭”原則,聯合文旅、教育、商務等部門明確劇本娛樂、校外培訓機構、托育機構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監管職責,建立協同機制,形成監管合力。
1月22日,國務院安委會副主任、應急管理部部長王祥喜在國家應急指揮總部調度全國安全防范工作時指出,近期各類安全事故多發頻發,暴露出一些地方、一些企業在安全防范工作上存在未深刻吸取教訓、屢屢重蹈覆轍,重效益輕安全、突破底線紅線,工作作風不扎實、形式主義突出等問題。這次會議還強調,各地要結合近期事故集中暴露出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突出重點行業領域、重點場所、重點部位,深入排查整治風險隱患,全面加強人員密集場所和重點部位風險隱患排查。
不得不說,新余這次火災事故確實暴露了消防安全領域長期存在的問題。在嚴峻的安全形勢下,消防檢查抱怨力不從心,或者不作為、走過場,都會從客觀上加大火災隱患的發現和處置難度。無論是商業機構從業者,還是政府相關部門,都應該慎之又慎,對消防安全極度重視,要以萬無一失的標準追求消防安全絕對化,絲毫不能掉以輕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