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能置業1月22日公告,2006年6月,公司控股股東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京能集團”)作出避免、消除與上市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的承諾,期限為長期。2014年,京能集團與北京京煤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國有獨資公司,以下簡稱“京煤集團”)進行了合并,導致京煤集團下屬企業北京金泰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金泰地產”)與公司形成了同業競爭。
京能集團通過各種方式推進金泰地產問題的解決,一是不再允許金泰地產拓展新的房地產開發業務,盡快處置原開發業務形成的資產;二是不再允許金泰地產獲得新的商業貸款等,維持現有的資金規模,逐步降低帶息負債;三是通過股權轉讓、吸收合并、注銷、破產清算等方式,積極推動金泰地產權屬的15個項目公司的退出。另外,2021年12月,京能置業將京能(北京)物業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權在北京產權交易所公開掛牌轉讓,消除了與金泰地產物業管理方面的同業競爭問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金泰地產退出工作在資產去化、解決歷史遺留問題、降低負債規模、員工安置等方面取得較大進展,通過實施股權轉讓、吸收合并、清算注銷等多種退出方式,完成6家子公司退出工作。另有2個項目在北京產權交易所正式掛牌轉讓,至掛牌截止日沒有意向受讓方。
針對以上情況,京能集團遵循依法合規、實事求是、平穩有序、保證國有資產安全的原則,務實推動退出計劃。根據調整后的方案,計劃在2028年底前完成金泰地產的全面退出工作,以消除金泰地產與京能置業的同業競爭。
京能集團將繼續嚴格控制金泰地產及權屬公司業務的開展,將其業務限制在僅對現有資產的處置上,防止其與公司形成新的同業競爭,對于增量地產項目,由京能置業公司負責開發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