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創醫惠1月8日公告,公司收到中國證監會浙江監管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2023】49號)及《市場禁入決定書》(【2023】5號)。浙江證監局對思創醫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857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總經理章笠中給予警告,并處以750萬元罰款,并對章笠中采取10年市場禁入措施。
經查明,思創醫惠、章笠中存在以下違法事實:思創醫惠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思創醫惠2019年、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
思創醫惠前述公開發行文件編造重大虛假內容的行為,違反相關規定,章笠中在思創醫惠相關公開發行文件上簽字確認,未能保證相關發行文件真實、準確、完整,違反相關規定。章笠中時任思創醫惠董事長、總經理,未能有效管控醫惠科技,知曉并授意相關員工實施前述虛增營業收入、成本、利潤等行為,是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