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近日,由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會同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起草的《關于積極穩步推進城中村改造實現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發布,于2024年2月4日前向社會征求意見。《意見》明確,城中村改造的對象,是以深圳市域內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及原村民實際占有使用的現狀居住用地為主的區域。分為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類。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拆除新建,不具備條件的城中村實施整治提升,介于兩者之間的實施拆整結合。
【機會前瞻】
本次《征求意見稿》指出,改造對象是以深圳市域內原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繼受單位及原村民實際占有使用的現狀居住用地為主的區域,并明確了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三類空間。
《征求意見稿》指出,充分發揮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的主導作用,明確政府定政策、劃范圍、分類別、編規劃、做標準、抓統籌、強監管的職責,強化政府在城中村改造中的主體責任。根據城中村現狀條件和規劃實施要求,分類推進拆除新建、整治提升、拆整結合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