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從省政府新聞辦召開的“河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新聞發布會上獲悉,2023年12月9日,國務院批復《河北省國土空間規劃(2021—2035年)》(以下簡稱《規劃》)。《規劃》統籌發展和安全,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節約集約用地、水資源管理和生態環境保護制度,統籌劃定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歷史文化保護線等各類空間發展底線,以“三區三線”為基礎,構建全省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
《規劃》是河北省首部“多規合一”的省級國土空間規劃,是全省空間發展的指南、可持續發展的空間藍圖,是編制省級相關專項規劃和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開展各類開發保護建設活動的基本依據。
《規劃》立足河北地處京畿要地、地貌多樣,具有獨特區位優勢、產業發展優勢、資源稟賦優勢、交通便利優勢、沿海開放優勢、廣闊市場優勢,圍繞加快建設經濟強省、美麗河北,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建設河北篇章總體目標,全面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規劃綱要》賦予河北的產業轉型升級試驗區、新型城鎮化與城鄉統籌示范區、京津冀生態環境支撐區、全國現代商貿物流基地“三區一基地”功能定位,統籌發展與安全,以“三區三線”為基礎,構建主體功能明顯、底線約束有效、區域優勢互補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總體格局。
《規劃》統籌優化農業、生態、城鎮和海洋等功能空間布局。在農業空間安排上,以水資源承載力為前提,構建以太行山山前平原、燕山山前平原和黑龍港低平原地區等農產品集中產區為主體的農業生產格局,實施耕地“三位一體”保護,統籌優化鄉村空間布局,加強農村土地綜合整治,夯實華北糧倉空間基礎。合理布局海水養殖空間,高標準建設海洋牧場示范區。
在生態空間安排上,提升燕山—太行山區、京津冀北部—遼河源、渤海海岸帶等重要地區生態功能,持續抓好北方防沙帶等生態保護和修復重點工程建設,建立以國家公園為主體、自然保護區為基礎、各類自然公園為補充的自然保護地體系,筑牢首都生態安全屏障,實施海灤河、遼河、內陸河三大流域以及草原、濕地、岸線、河口海灣等保護修復。
在城鎮空間安排上,圍繞建設京津冀世界一流城市群,強化石家莊都市圈引領作用,將雄安新區加快建設成為高質量高水平社會主義現代化城市,優化城鎮規模等級結構,培育壯大區域中心城市,強化重要節點城市支撐作用,推進縣域中心城市和小城鎮集約布局,構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城鎮體系。
在海洋空間安排上,優化海洋開發保護格局,推進港口轉型升級和資源整合,構建現代化綜合性港口集群,提升秦皇島等濱海城市的服務功能和環境品質,集約高效利用海域、海島、海岸線資源,建設美麗海岸線。
“三區三線”的規定與管控彰顯重大創新
嚴守耕地保護紅線
以2020年國土變更調查成果為基礎,現狀耕地應劃盡劃、應保盡保。在納入耕地保護目標的可長期穩定利用耕地上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我省耕地主要集中分布在燕山—太行山山前平原、黑龍港中部平原、冀西北盆地等區域。同時,將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目標任務足額帶位置逐級分解下達到市、縣、鎮,做到上圖入庫。全面落實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政策措施,堅決遏制耕地“非農化”、嚴格管控“非糧化”。加快推動建立“田長制”,壓實各級黨委、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嚴格落實耕地占補平衡和進出平衡“雙平衡”。
筑牢生態安全屏障
將整合優化后的自然保護地,生態功能極重要、生態極脆弱區域,具有潛在重要生態價值的生態空間劃入生態保護紅線,集中分布在燕山—太行山、壩上高原、渤海近岸海域及具有重要生態價值的平原河湖等區域。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控,生態保護紅線內,自然保護地核心保護區原則上禁止人為活動;其他區域禁止開發性、生產性建設活動,在符合法律法規的前提下,除國家重大項目外,僅允許對生態功能不造成破壞的有限人為活動。
優化城鎮空間布局
以城鎮開發建設現狀為基礎,合理劃定城鎮開發邊界。嚴格控制城鎮建設用地總量,優先保障重大建設項目用地,引導城鎮建設用地向都市圈、中心城市、省級以上開發區、城鎮發展軸集聚,防止城鎮無序蔓延。城鎮開發邊界內,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用途管制方式;城鎮開發邊界外,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和“約束指標+分區準入”用途管制方式,嚴格城鎮開發邊界外的空間準入,原則上不得進行城鎮集中建設,不得設立各類開發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