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倫股份12月25日公告,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給予警告,并處以170萬元罰款;對控股股東凱倫控股投資有限公司處以170萬元罰款;對董事長錢林弟給予警告,并處以180萬元罰款,其中以江蘇凱倫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身份處100萬元罰款,以凱倫控股投資有限公司負責人身份處以80萬元罰款;對董事、副總經理、財務總監季歆宇,董事、常務副總經理張勇給予警告,并各處以60萬元罰款。
經查明,公司涉嫌未及時披露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2021年6月至2023年2月,公司及其子公司廣西凱倫新村料有限公司以預付款的名義向蘇州藍航建材有限公司、江陰市江海非織造布有限公司、南京旭泰建材有限公司等供應商轉出資金,經蘇州四海匯商貿有限公司中間方賬戶,最終流入凱倫控股賬戶,或由公司代凱倫控股歸還借款,導致公司發生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合計35,937.70萬元,其中,2021年6月17日,公司發生資金占用1000萬元,占最近一期經審計凈資產的0.75%,達到臨時報告標準,公司未及時技露,且對后續發生的資金占用均未及時披露。
公司涉嫌定期報告存在重大遺漏。2021年3月至2022年6月,公司發生控股股東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合計31,767.65萬元,其中:2021年1-6月發生額10,375.95萬元,2021年全年發生額24,875.95萬元,2022年1-6月發生額6,891.70萬元,分別占公司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記載凈資產的3.62%、8.84%、2.69%,公司未按《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2號——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5號)第四十五條、第五十四條第四項、《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技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3號——半年度報告的內容與格式》(證監會公告(2021)16號)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九條第四項的規定,在2021年半年度報告、2021年年度報告、2022年半年度報告中披露。截至2023年4月26日,凱倫控股已歸還全部占用資金及利息。2023年4月28日,公司披露了上述關聯方非經營性資金占用及清償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