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2月19日向奇德新材、董事長兼總經理饒德生、副總經理兼董事會秘書陳云峰、財務總監鄧艷群、時任財務總監魏國光發出監管函。
上述人員于2023年12月18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出具的《關于對廣東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饒德生、陳云峰、鄧艷群、魏國光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根據警示函,公司2022年生產設備資產計提減值準備不及時,政府補助的確認和計量不準確,未準確、完整披露資產受限情況,內部往來的財務核算錯誤。同時,2021年年報披露的應收賬款前五大客戶情況與實際情況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