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旭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據央視新聞報道,2023年12月19日,中國政法大學原校長、終身教授江平在北京逝世,享年94歲。
江平本名江偉璉,是我國著名民法學家、法律教育家,被譽為法學界的“良心”、中國政法大學“永遠的校長”。
江平祖籍浙江省寧波市。1930年12月28日,江平出生在大連一個銀行職員家庭,1937年全家遷往上海,一年后轉往北平。江平初中就讀于北平藝文中學,高中就讀崇德中學(今北京三十一中)。1948年到1949年間在燕京大學新聞系學習。
1949年,江平參加了北平市團委籌備工作。1951年到1956年作為首批至蘇聯的留學生,先后就讀于喀山大學和莫斯科大學法律系,參加中國學生會工作,以全優成績提前一年畢業,回國任教于北京政法學院,在民法教研室任教。1979年,北京政法學院復辦,江平擔任學院副院長。
1983年4月7日,教育部報國務院批準,正式成立中國政法大學,具體辦法是將已整合成立的北京政法學院并入該校。時任北京政法學院的副院長江平被任命為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
隨后,1988年春天,江平當選為第七屆全國人大的代表,接著又被推舉為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同年6月,擔任了5年副校長的江平教授成為中國政法大學校長。2001年10月12日,江平被授予中國政法大學“終身教授”稱號。享受國務院特殊津貼待遇。
作為中國民商法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江平參加了民法通則的制定,曾擔任信托法、合同法起草組組長,是民法典編纂負責人,在公司法、合同法、物權法的制定中也起了重要作用。江平還曾擔任行政立法研究組組長,帶頭起草了行政訴訟法草案。
據法制日報(現法治日報)報道,江平曾說,“改革開放40年最核心的問題有兩個,一是市場,二是法治,兩者相輔相成。就法治而言有兩個任務,一是完善市場經濟的法律制度,二是制約政府權力。中國改革需要制約公權力,否則就無法建立市場經濟,也無法保障私權”。
2014年9月,江平接受國家行政學院學報專訪時指出,公權力侵犯私權利的現象還是相當普遍的。如何把公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里面,這是當前一個最迫切的問題。而且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里面,不僅是法治政府的迫切需要,也是廉潔政府的前提。只有把權力關在制度的籠子里面,權力受到制約,才能夠解決腐敗的問題。
2013年2月,江平在接受新京報采訪時表示,“改革開放以來,我差不多有二十多年參與了立法的工作。總的說來,我國的立法工作,總的路子還是對的,有的法律我打的分數高一點,有的低一點。總的說來,都會及格的。對于這些立法的工作,我還是很欣喜的。不管怎么說,它在推動中國法治方面起到了奠基的作用。”
“不管后世對這個時代的法學及法治有何評價,江平先生注定將以其‘出沒風波里’的一生,成為這個時代法學界的標志。江平和他的時代,已然成為考察近代以來中國現代化轉型尤其是法治化進程的重要視角。”《中國政法大學學報》副編審陳夏紅在文章《江平:光榮的荊棘路》一文中如是描述江平教授。
文章表示,同樣,不管后世對江平的學問做出怎樣的評價,但他在人生跌宕起伏的樂章中,尤其是歷史的大是大非面前,已經用“只向真理低頭”的姿態寫下知識分子精神獨立的絕響。
江平在晚年時期,曾寫過一本口述自傳《沉浮與枯榮:八十自述》。陳夏紅評價,江平的命運,不僅是他本人自然生命的延續,更是中國政法大學校史的縮影、中國法治命運的縮影、中國當代史的縮影。
在90年來的浮沉之中,江平對新中國的民事立法事業和法學教育事業做出了杰出貢獻,江平在復興中國法學教育的夢想途中,也造就了一批批追隨自己腳步的優秀法學家。
著名律師張思之曾評價,江平教授總有超乎一般法學家的宏觀視野和前瞻性看法。他總是用宏觀的視野向前看,并提出獨特的架構和理念。江平教授的卓越貢獻,最終奠定了中國法學研究的方向和法治事業的基礎。
回望波瀾人生,江平在90歲接受財新網專訪時曾說,自己做到了不說違心話,只向真理低頭。他自認為不是真正意義上的法學家,而是一名培育現代法治觀念的法學教育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