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安徽證監局網站發布關于對蕪湖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采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
根據決定書,經查,安徽證監局發現該公司在從事私募基金業務活動中,存在部分產品年度報告披露的投資信息與實際情況不符;未向投資者披露特殊目的載體相關的投資架構并揭示相關風險;未按照合同約定的形式向投資者進行信息披露;管理、運用私募基金財產進行可轉債投資時未恪盡職守、充分履行誠實信用、謹慎勤勉的義務的情形。
根據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該公司采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該公司應在收到本決定書之日起30日內向我局提交書面整改報告。
據了解,蕪湖歌斐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為諾亞財富的全資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