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見習記者 | 郁娟
旨在用于指導各國制定2035年減排目標的一份全球協定正接近達成。但最新草案顯示,各國或在該協定中降低全球能源轉型的雄心。
12月11日晚,《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稱《公約》)秘書處公布了全球盤點協定(Decision)的最新草案。該草案相較12月5日公布的第一版,刪去了“淘汰化石能源”的措辭,取而代之的條文是“減少化石能源的生產和消費”。
全球退出化石能源與否、退出的節奏如何,是《公約》第二十八次締約方大會(下稱COP28)議程中的焦點。
界面新聞此前報道,近200個締約國代表需在COP28大會上,針對全球氣候行動進展和差距,進行首次全球盤點,包括溫室氣體排放源和碳匯去除情況、締約方國家自主貢獻的總體效果、締約方在執行國家自主貢獻方面取得的總體進展等。這相當于給國際社會迄今為止的氣候行動成績“寫評語”。
在國際法的框架下,全球盤點協定的內容具有法律效力,將為各國制定各自未來的減排目標提供框架性指引。
此前,《公約》秘書處發布的全球盤點技術報告顯示,國際社會目前取得的減排進展不足以實現“2度溫控目標”,而實現“1.5度溫控目標”的窗口期正在急速縮小。
11日晚公布的最新草案在第39條提到,各締約國“認識到需要深入、迅速并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并被呼吁采取措施以加強行動,這些措施“可能包括”(could include):
(a) 到2030年將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量增加兩倍,并將全球能效提升速度增加一倍;
(b) 迅速逐步減少未加裝減排設施的煤炭(unabated coal),且限制批準新的、未加裝減排設施的煤電項目;
(c) 在本世紀中葉之前或前后,通過利用零碳和低碳燃料實現凈零排放的能源系統;
(d) 加速零排放和低排放的技術應用,以加強在能源系統中對未加裝減排設施的化石能源的替代,這些技術包括可再生能源、核能、碳捕獲、利用和儲存(CCUS)以及低碳氫。
(e) 以公正、有序和公平的方式減少化石能源的消費和生產,以便到2050年之前或前后實現凈零排放;
(f) 到2030年加速并大幅減少全球非二氧化碳排放,尤其是甲烷排放;
(g) 通過一系列途徑加快道路運輸減排,包括發展基礎設施、快速部署零排放和低排放車輛;
(h) 盡快取消低效、浪費性、不能解決能源貧困或公正轉型的化石能源補貼。
與第一版草案相比,顯著的變化之一是,最新版本刪去了所有有關“淘汰(phasing out)化石能源”的說法。
《公約》秘書處公布的第一版草案曾就化石能源的退出,提供兩個選項,包括:公正有序地淘汰化石能源,以及加速淘汰未加裝減排設施(unabated)的化石能源并減少其消費。
該變化引發多方不滿。
根據英國《衛報》報道,小島嶼國家聯盟(Alliance of Small Island States)主席Cedric Schuster表示:“我們不會簽署死亡證明。我們不能簽署沒有明確承諾淘汰化石能源的文本。”
該聯盟由海地等44個島嶼國或地勢低洼的沿海國家組成,其中部分國家已經受到海平面上升等氣候變化現象的影響。
根據路透社、《衛報》報道,歐盟氣候特使Wopke Hoekstra表示,該草案“顯然不足以解決我們需要解決的問題”。
愛爾蘭環境部長Eamon Ryan表示,最新草案的措辭將減少化石能源的生產和消費僅視為一種選項,意味著措施基本沒有效力。
根據《財經》報道,中國氣候特使解振華表示,化石能源退出是各方最關心的問題,找到各方都認可的方案是COP28成果的關鍵。中國對此的立場在中美《關于加強合作應對氣候危機的陽光之鄉聲明》中已經體現。
中美《關于加強合作應對氣候危機的陽光之鄉聲明》顯示,兩國承諾從現在到2030年,在2020年水平上加快各自可再生能源部署,以加快煤、油、氣發電的替代。
除此之外,全球盤點協定最新草案對“全球可再生能源和能效目標”的表述,相較第一版,刪去了明確的基準年和明確的目標。
第一版草案呼吁:“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量比2022年水平增加兩倍,達到11000 GW,同時全球能效提升速度比2022年水平增加一倍,達到4.1%。”
中美兩國在《關于加強合作應對氣候危機的陽光之鄉聲明》中也承諾支持“全球可再生能源裝機翻三倍”的目標,但具體實現路徑尚未確定。
12月12日是COP28原定議程的最后一天。截至發稿前,全球盤點協定的正式文本尚未發布。根據《公約》往屆談判情況,COP28存在延期閉幕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