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牛其昌
青島中程(300208.SZ)海外項目再遇波折。
由于多次催要仍未收到高達近1.34億元的風電項目結算款,青島中程海外全資子公司將菲律賓合作方告上法庭。
12月8日晚間,青島中程披露重大訴訟公告稱,公司新加坡全資子公司 ZHONGZI ZHONGCHENG TIAN CHENG EPC PTE. LTD.(下稱“TIAN CHENG”)因合同糾紛,向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菲律賓 ENERGY LOGICS PHILIPPINES,INC.(下稱“ELPI”)支付欠款。
12月7日,公司收到青島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受理案件通知書》,法院決定立案審理。
1.34億工程款未結
此次涉及的項目要追溯至2017年1月。
彼時,TIAN CHENG與ELPI簽署合同,約定由TIAN CHENG負責建設菲律賓帕蘇金風電+光伏的風光一體化項目,其中包含132兆瓦風電項目及100兆瓦光伏發電項目。
值得一提的是,菲律賓風光一體化項目合同金額高達4.38億美元,系青島中程在海外承建的第一個綠色新能源項目,也是中國企業在菲律賓最大的風電和光伏總承包項目。在青島中程看來,“該項目將為公司未來在菲律賓承接同類業務帶來示范效應”。
2018年至2020年,TIAN CHENG與ELPI分別簽署了三份補充協議,約定延長工期事宜并明確如果2020年9月30日前 ELPI 無法完成本案項目重新選址,或存在其他因素,導致 ELPI 不能確定是否繼續本案項目,TIAN CHENG有權單方面終止執行合同中涉及的風電項目,由此帶來的風險由ELPI承擔。此外,ELPI認可 TIAN CHENG已完工部分的產值。
時間來到2021年,這一被青島中程寄予厚望的海外項目突然宣布終止。
2021年1月29日,TIAN CHENG、ELPI及青島中程簽署補充協議,約定上述所涉風電項目終止執行。
對于項目被終止的原因,青島中程表示,“原合同有關風電項目選址不適宜建設風電項目,加之2020年以來全球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影響,甲方(ELPI )決定終止原合同中有關風電項目的內容,并與乙方進行結算”。
經過結算,ELPI應當向TIAN CHENG支付扣除前期已支付款項后的剩余結算款人民幣約7.65億元。根據約定的支付時間,ELPI同意于2021年3月31日前累計支付不少于人民幣2億元,2021年6月30日前支付不少于人民幣5億元,2021年12月31日前結清全部款項。若逾期不能足額支付剩余結算款,應支付不足金額部分的0.03%/日的違約金。
截至目前,ELPI仍欠付TIAN CHENG剩余結算款約人民幣1.34億元。雖然TIAN CHENG多次催告,但對方仍未履行,遂將其訴至法院。
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因為這一事件,和信會計師事務所對青島中程2022年年報出具了帶強調事項段的保留意見。
和信會計師事務所指出,青島中程與ELPI的應收賬款金額為1.34億元,已計提壞賬準備1337萬元,根據相關協議約定,上述應收賬款應于2022年6月30日之前收回,但截至審計報告日,公司尚未收回上述應收賬款。
“我們未能就青島中程與 ELPI 的應收賬款于2022年12月31日壞賬準備計提的合理性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也無法確定是否有必要對相關財務報表項目及披露作出調整?!焙托艜嫀熓聞账趯徲媹蟾嬷腥缡菑娬{。
在被出具非標報告后,深交所于今年5月26日向青島中程下發問詢函,要求其說明上述應收賬款逾期的具體原因,該筆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是否充分,以及公司針對欠款方采取的具體催收、追償措施及實施效果。
從青島中程披露的歷史賬款回收情況來看,其與 ELPI 簽訂總承包合同以來,截至2022年4月26日,對方共計向公司支付資金7.75億元(包括已支付的風電項目結算款,風電、光伏項目合同執行過程中應由業主方承擔的稅費、物流等款項)。但自2022年4月27日至今,對方未再支付款項。
多個海外項目遇阻
受ELPI遲遲未支付剩余結算款影響,青島中程此前表示,若對方無法持續回款,公司存在計提信用減值損失從而影響各期利潤的風險。為此,公司將持續敦促業主回款,并視情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其支付違約金、質押股權、提起法律訴訟等措施以保障合法權益。
談及本次訴訟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可能影響,青島中程表示,由于本次訴訟尚未開庭審理及判決,對公司本期利潤及期后利潤的影響尚無法作出預判,并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公開資料顯示,青島中程前身是由中國電力技術進出口公司、山東省電力局物資處、青島市電業局和青島變壓器集團公司于1998年合資組建的國有企業——恒順電器有限公司。目前公司第一大股東系青島市國資委下屬國企——青島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的子公司青島城投城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青島城投”),持股比例為30.85%。
國資背景之下,青島中程主營業務圍繞海外板塊展開,其中包括鎳礦開發、海外工業園區開發運營、國內外貿易經營等,項目主要在印尼、菲律賓兩國。
青島中程海外總承包項目的運營模式,可以簡單概括為“利用自身在電力建設方面的優勢,在電力資源匱乏的印尼、菲律賓等國家進行產業布局”。
在布局過程中,公司首先取得海外當地政府的支持,再根據當地資源儲備狀況與海外有實力的公司進行電力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通過開拓綠色能源項目,拉動成套設備出口,從而提高主營業務收入。上述菲律賓風光一體化項目走的便是這一路線。
盡管海外市場潛力巨大,但潛在的風險亦不容忽視。
“公司在海外投資及擬收購的項目,雖然在前期已請相關專業機構進行了充分論證,并經過了董事會及股東大會的審議研究,但由于在項目實施及營運過程中可能會由于市場變化、政策調整、投資地人文環境不適應、市場拓展不力、人力資源不足等問題,存在投資項目時間進度不能按照計劃進行或項目收益無法達到預期的風險?!鼻鄭u中程多次在定期報告中提到。
以菲律賓風光一體化項目為例,簽訂協議近七年來,除了風電項目終止之外,光伏項目亦遲遲未達結算條件。
青島中程在三季報中披露,受經濟環境及當地變電站接入間隔未建設完工的影響,菲律賓光伏項目仍未能實現并網發電及結算,公司根據與施工單位溝通的會議紀要及施工組織計劃約定,爭取于2024年1月底具備商業運行條件。
針對投資者的質疑,青島中程進一步解釋稱,“公司在菲律賓承接的光伏項目未達到結算條件,目前屬于合同資產未轉為應收賬款,因此未回款;公司今年成立了菲律賓項目專班,一方面加快光伏項目進度,另一方面督促業主對風電項目回款。公司將視情況采取必要的法律手段進行追索”。

實際上,相比菲律賓風光一體化項目遇阻,青島中程在印尼的多個礦產項目更加波折,不僅多數在手礦權時隔多年未能開采,還被卷入采礦權證撤銷的風波。
界面新聞注意到,青島中程在印尼共持有包括CIS煤礦在內的6個礦權,初始收購金額合計5.34億元。除了BMU鎳礦今年剛剛實現開采之外,其他礦權均未進行開采,甚至有的沒有進行全面詳勘。
其中,CIS煤礦早在2013年便已經取得,在至今長達近十年的時間里未進行開采,如今又面臨采礦權證到期而無法延期的風險。TAJ錳礦礦證到期后,延期手續仍在辦理中,公司至今未收到確認可延期的函件。
除此之外,Madani鎳礦、IPC煤礦去年還被卷入采礦權證撤銷的風波,ASM石灰石礦也曾收到取消采礦權證的通知。
青島中程表示,若CIS煤礦的采礦權證糾紛不能解決或CIS煤礦、TAJ錳礦的采礦權證最終無法延期,公司將存在對CIS煤礦、TAJ錳礦全額轉銷并終止確認的風險。
值得一提的是,由于未及時披露關于Madani鎳礦、IPC煤礦境外涉訴事項,青島中程去年還連遭深交所和青島證監局點名,公司時任董事長邱岳、時任總經理李向罡、現任董秘趙子明被認定對上述問題承擔主要責任,并被出具警示函,記入誠信檔案。
有投資者還曾委托律師以證券虛假陳述對青島中程進行索賠,并獲青島中院立案受理。

從業績來看,此前已連續四年虧損的青島中程,今年以來仍未擺脫虧損泥潭。三季報顯示,2023年前三季度,公司實現營業收入3.63億元,同比下降19.15%;歸母凈利潤-8390萬元,同比增長21.04%。
有投資者曾在互動易平臺提出質疑,印尼鎳礦項目啟動近十年未有實質性進展,是否已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對此青島中程回應“不存在上述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