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吳治邦
近一段時間,上市公司借著互動平臺炒作股價的現象日益突出,少數上市公司甚至已踩到了違規的邊緣,證券監管部門也給出了一定的回應,部分上市公司及責任人員被處以行政處罰,如蘇大維格(300331.SZ)及其高管皆被罰,而近期熱門的思美傳媒(002712.SZ)則遭立案調查。
過往的案例來看,證券監管部門多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條第二款作出行政處罰,按照法條規定,上市公司處以的罰金在100萬元至1000萬元范圍內,而責任人員的罰金在50萬元至500萬元的范圍內。即使真的情節嚴重,被處以的罰金也不會超過1000萬元,而近期的案例來看,類似于互動平臺違規的情形,多被處以300萬元以下的罰金,如蘇大維格擬遭罰150萬元,其董事會秘書擬遭罰100萬元。
個人認為,相較于二級市場以億為單位的交易行為,百萬元的罰單有些隔靴搔癢。如果只是行政監管層面,當前可以給出的處罰確實已至天花板。不過,考慮到此類行為的市場危害性極大,極容易造成股票短時間內的暴漲暴跌,同樣應當審視其可能存在著的深層次利益安排。一則虛假信息從互動平臺釋放后,自然有資金賺的盆滿缽滿,而也有資金虧得有苦難言。那么,如果市場資金與互動易的違規存在著特殊利益安排,這又該如何監管?
《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條規定:編造并且傳播影響證券、期貨交易的虛假信息,擾亂證券、期貨交易市場,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刑法》第一百八十二條規定:利用虛假或者不確定的重大信息,誘導投資者進行證券、期貨交易的,將構成操縱證券、期貨市場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界面新聞在此前曾發布的《背后有特殊利益驅動?南方精工信披事件應嚴查》一文就曾指出,部分在南方精工信披違規發生期間精準逃頂的營業部席位正是此前多次為南方精工控股股東史建偉的妻子史娟華承接大宗交易的中國銀河證券南京洪武路證券營業部的交易席位。那么,精準逃頂的賬戶又是否為史娟華接盤的資金?如果正是為史娟華接盤的賬戶,公司誤導性披露無疑讓上述資金賺得盆滿缽滿。外界暫且不以最壞的惡意揣度公司的互動易違規行為,但作為監管而言應當將嚴查誤導性披露與特定資金減持的關聯,甚至若發現犯罪線索,更應當移送公安機關。
從常理來看,管理著上市公司互動易平臺應當是經驗充足的專業人員,應當不會犯一些低級的錯誤。如在江蘇證監局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中就指出,公司責任人員在明知芯片光刻機概念系當時市場熱點的情況下,將公司證券部門草擬的針對投資者提問回復初稿中“直寫光刻設備”的表述修改為“光刻機”,刻意混淆直寫光刻設備與芯片光刻機的區別,并決定發布。外界不禁要問,這真的只是口嗨,還是背后有著特殊的利益勾結?市場交易情況來看,公司9月15日當天的交易金額達25.58億元,前一天介入的資金完全可以全身而退,這部分逃頂的資金與信披違規是否有關聯?
另一上市公司南方精工同樣存在著類似的情況,公司非直接供應特斯拉,但公司卻在互動易平臺回復稱“相關樣品已送至美國特斯拉,試驗結果良好,獲得較高認可”。公司股價在連續漲停后,又上演連續跌停的走勢。
從市場反響來看,互動平臺的信披違規事件對二級市場的傷害不弱于財務造假,行政監管及處罰絕不應當是此類事件的終點。涉及的資金巨大、受害的投資者以萬為單位,建議證券監管部門應當將此類線索移送公安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