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1月27日向貝斯美下發《關于對紹興貝斯美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組問詢函》。
2023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關于深圳證券交易所重組問詢函的回復公告》。深交所對上述披露文件進行了審查,要求公司從如下方面予以完善:《回函》顯示,寧波捷力克化工有限公司(“標的公司”)貿易業務收入采用總額法核算,其中標的公司貿易業務的收入確認政策及依據適用三種收入確認方式。
深交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標的公司貿易業務是存在非實物流轉業務,如存在,補充披露非實物流轉的貿易業務收入金額、占比、毛利率,并說明是否存在商業合理性。結合標的公司業務實質,進一步說明標的公司采取總額法確認收入的合理性。結合下游客戶具體情況、驗收時點、驗收方式等,說明公司采用三種不同收入確認方式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三種收入確認方式分別的收入金額、占比、毛利率情況。
深交所要求公司補充說明與主要客戶相關銷售合同約定的銷售定價方式、結算方式、回款方式、報告期期后回款情況,是否存在第三方回款情況。
深交所要求公司結合控股股東歷史控制企業情況,進一步補充說明標的公司、標的公司實際控制人及其親屬與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關聯方是否存在關聯關系,本次交易是否存在應披露未披露的關聯交易,是否涉及利益輸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