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燃氣11月24日公告,結合公司優化組織結構、提升管理效能、實施扁平化管理的工作要求,設立8家全資子公司:1、將長春市城區的原有6家燃氣業務分公司注冊成6家全資子公司,承接相應的長春市城區燃氣業務的區域化經營管理;2、將長春市城區燃氣管網資產剝離成立市政管網公司,將公司地下管網相關全體人員、管網資產及相關設備調整到市政管網公司管理,負責地下管網及相關設施的運營和維護,燃氣輸配系統的管理;3、成立物業管理公司,統籌管理公司土地、房產等不動產,負責公司及各分(子)公司的相關資產的出租、承租、出讓、資產優化和日常管理工作,統一對總部及各分(子)公司提供后勤、食堂、消防、安保、商業經營等相關服務。
本次機構調整設立8家全資子公司不會對公司主營業務、持續經營能力以及資產狀況造成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