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杜萌
作為養老的“第二支柱”,養老金產品關系著千家萬戶的退休養老錢。
日前,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下發了《關于加強年金養老金產品規范管理的意見》的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共八章四十四條,對年金養老金產品的發行、存續和終止,年金養老金產品投資管理,風險控制等內容進行了詳細說明。
根據中證報報道,《意見》指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將根據市場需求和運行合規情況,適當調整年金養老金產品的類型。
在產品發行方面,《意見》明確,存款型、信托產品型、債權投資計劃型養老金產品和股權型養老金產品,可以采用分期發行方式。年金養老金產品發行后,投資管理人不得變更年金養老金產品類型。年金養老金產品不得再投資于養老金產品。
《意見》明確,年金養老金產品按照投資性質的不同,分為股票類、混合類、固定收益類和貨幣類四類。
其中,股票類包括股票型、港股股票型、股票專項型、股權型。該類產品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的比例,合計應高于產品資產凈值的40%。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高于產品資產凈值的40%。股票專項型養老金產品應當有80%以上的非現金資產投資于一家或多家企業公開或非公開發行的股票。
混合類方面,混合型養老金產品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的比例,合計不得高于產品資產凈值的40%。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高于產品資產凈值的40%。
固定收益類方面,包括固定收益型、存款型、信托產品型、債券投資計劃型。投資銀行存款、標準化債權類資產、信托產品、債權投資計劃、債券基金的比例,合計應高于產品資產凈值的80%。債券正回購的資金余額在每個交易日均不得高于產品資產凈值的40%。可轉換債(含分離交易可轉換債)轉股后應當于10個交易日內賣出。固定收益類養老金產品不得投資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
盡管今年資本市場頗為震蕩,截止二季度末,養老金產品今年以來依舊錄得1.99%的正收益,成立以來的累計投資收益率更是高達28.64%,體現了養老金產品穩健運作的特征。
人社部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二季度末,全市場已備案的養老金產品數量多達649個,其中實際運作的產品達到589個。上述養老金產品期末資產凈值合計接近2.31萬億元,其中,固定收益類資產規模超過2.03萬億,是規模最大的細分類型,權益類、流動性資產規模分別為1525.26億元、1210.69億元。

多家公募向界面新聞記者確認,接到了人社部下發的征求意見。“根據資管新規要求,非標資產投資需要期限匹配,因此,每日開放申贖的養老金產品不應該投資非標資產,非標資產可能需要平移至其他產品組合之中。事實上,此前銀行理財產品也做過類似的存量產品改造動作。”某公募人士表示。
在業內人士看來,此次養老金產品改造主要是運作規則上的調整,使其更加符合資管新規要求,并不會對資本市場產生影響。

中國證券基金業協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三季度末,養老金管理規模排名前16位的管理人分別是易方達、工銀瑞信、南方、華夏、嘉實、富國、博時、招商、銀華、海富通、廣發、國泰、鵬華、匯添富、大成、長盛,至于具體的管理規模則沒有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