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華高科11月17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送達的《傳票》、《應訴通知書》和《舉證通知書》等相關材料。根據上述材料顯示,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已受理四川長虹網絡科技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長虹網絡”)訴公司合同糾紛一案,并將于2024年1月4日開庭。
長虹網絡請求判令公司向其支付因產品質量問題給原告造成的失效物資價值、返工返修費用、品牌損失等各項損失及由此產生的賠償金額2.24億元。
結合雙方簽訂的供貨協議等合同文書和長虹網絡提交的有關資料進行分析評估,公司已于2022年度計提2682.98萬元預計負債。截至目前,本次訴訟案件尚未開庭審理,公司暫無法判斷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的影響,最終影響情況以年度審計結果為準。
2008年8月5日,長虹網絡與公司簽訂了《外購物資質量、環保保證和賠償協議》,約定公司向長虹網絡供應片容、排容、片阻、網絡電阻、片感等物資,協議還約定如因供方產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按照協議約定承擔賠償責任。
2021年,長虹網絡向公司采購了一批電容,并將該零部件用于加工生產對外銷售的路由器、網關、機頂盒等產品,長虹網絡使用該批電容生產并對外銷售的產品出現因電容失效無法使用的現象,進而引發客戶退貨、換機等情形,長虹網絡認為系由于風華高科供應的該批電容存在批次質量問題,故向四川省綿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要求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