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1月10日下發關于對*ST紅相的關注函。關注函指出,11月9日,公司公告顯示,11月3日,公司在西南聯合產權交易所首次公開掛牌轉讓臥龍電氣銀川變壓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銀川變壓器”)100%股權,掛牌底價為6.76億元。鑒于在首次掛牌公告期內,前述掛牌轉讓未能征集到符合條件的意向受讓方,公司董事會審議同意將銀川變壓器100%股權掛牌轉讓底價調整為4.73億元,其他掛牌條件不變。
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銀川變壓器100%股權調整后轉讓底價4.73億元的定價依據及其合理性,較首次掛牌底價6.76億元出現大幅折讓的原因,定價是否公允、合理、謹慎。
同時,關注函還指出,公司于2023年10月18日公告顯示,銀川變壓器的下列資產以及相關債權債務不包括在本次掛牌轉讓資產范圍內:一是銀川變壓器持有的鹽池縣華秦太陽能發電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鹽池華秦”)100%股權及相應用于沖抵股權收購款的非經營性其他應付款、應付股利(根據公司與銀川變壓器、鹽池華秦于2023年10月7日簽署的《股權轉讓協議》,公司受讓銀川變壓器所持鹽池華秦100%股權,并以銀川變壓器對公司的非經營性其他應付款以及部分應付股利沖抵相應股權收購款);二是銀川變壓器在江蘇如皋地區開展的分布式光伏發電EPC承包業務(以下簡稱“如皋項目”)相關債權債務及用于沖抵債權收購款的應付股利(根據公司與銀川變壓器、寧夏銀變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7日簽署的《如皋項目相關債權收購與債務承擔協議》,公司收購銀川變壓器如皋項目截至2023年7月31日對部分發包人享有的債權并承擔相應債務,并以銀川變壓器對公司的剩余應付股利沖抵相應債權債務凈資產收購款。
公司首次掛牌底價6.76億元以《紅相股份有限公司擬了解資產基礎法下臥龍電氣銀川變壓器有限公司股東全部權益價值項目評估咨詢報告》的評估值為基準,評估范圍包含鹽池華秦100%股權、如皋項目債權債務凈資產。
關注函要求公司說明鹽池華秦100%股權、如皋項目債權債務凈資產與銀川變壓器其他資產負債的評估方法在評估假設、評估依據、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各項資產負債表科目評估增值率等方面的差異、原因及其合理性;說明在銀川變壓器掛牌價大幅調低的情況下,收購鹽池華秦100%股權、如皋項目債權債務凈資產價格是否同時調整,如是,充分說明調整后的價格、定價依據及其公允性、合理性;如否,充分說明不調整的具體原因、交易價格的公允性、合理性,是否存在損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此外,關注函還要求公司說明針對本次事項是否進行充分的盡職調查,是否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2023年修訂)》第3.3.6條“董事會審議重大交易事項時,董事應當詳細了解交易發生的原因,審慎評估交易對上市公司財務狀況和長遠發展的影響,特別關注是否存在通過關聯交易非關聯化等方式掩蓋關聯交易的實質以及損害公司和中小股東合法權益的行為”的規定履行勤勉盡責義務,相關決策是否有利于維護上市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