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創控股11月6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關于對山東宏創鋁業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山東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時任董事長趙前方,時任總經理張偉、朱凱、楊光廠,時任董事會秘書肖蕭及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將有關情況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山東證監局在日常監管中發現,公司在2017-2021年年報中均披露與控股股東山東宏橋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不存在同業競爭問題。經查,山東宏橋控制的濱州宏展鋁業科技有限公司,與公司自2017年以來一直存在同業競爭。公司2017-2021年年報中關于同業競爭的內容披露不準確,違反了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