銳科激光11月2日公告,湖北證監局決定對公司、時任董事長伍曉峰、時任總經理呂衛民、董事會秘書盧昆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經查,公司于2018-2019年開展收購國神光電科技(上海)有限公司(簡稱國神光電)51%股權工作。2019年6月5日,公司與國神光電原股東簽訂了《收購協議》。在收購過程的信息披露工作中,公司未披露《收購協議》6.5、6.6條款有關公司不與國神光電開展相同或重復業務、符合條件后同意國神光電進行利潤分配、符合條件后啟動剩余股權收購程序等主要內容,公司在收購過程中信息披露不完整。公司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一款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