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11月1日向夢潔股份下發關注函,被要求說明董事陳潔、羅庚寶與公司在定期報告及公司經營運作方面是否存在重大分歧。
說明公司專業委員會是否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號——主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公司章程和內部規范的要求審議定期報告及相關事項。
說明公司審議定期報告的董事會召集、召開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會議通知和會議材料發出時間,會議材料是否完整,獨立董事是否對相關事項發表事前認可意見,公司是否及時答復董事提出的詢問,是否根據董事的要求補充相關會議材料;并結合前述情況進一步說明是否符合《上市公司治理準則》《上市公司規范運作》《董事會議事規則》等規定。
說明年度報告審計工作所執行的審計程序,是否告知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關鍵審計事項,是否安排會計師事務所與公司治理層進行溝通,是否符合《中國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規定。
公司是否與陳潔、羅庚寶就其質詢的問題進行溝通,時隔5個月后公司未重新召開股東大會審議2022年年度股東大會中未通過的議案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