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官微10月19日消息,為進一步加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監督管理,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充分考慮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實際情況,著力解決監管中面臨的具體問題,引導該公司更好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更好服務外貿企業。《通知》集中體現有效性、精準性、前瞻性三方面特點,重點包括以下內容:
一是全面強化內部管理。從人員管理、崗位制衡、業務范圍、風險合規、內部控制、內部監督等方面系統性規范了對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的管理要求。
二是規范系統建設和數據管理。要求出口信保公司加強信息系統建設,實現地市級分支機構業務數據的獨立統計和財務數據的獨立核算,按時、準確報告監管信息。
三是明確監管要求和監管職責。要求參照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相關監管要求對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實施監督管理。按照屬地監管原則,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監管(分)局的監管職責,提升監管質效。
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做好《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進一步加強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引導該公司穩健發展,持續支持外貿穩規模優結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就《關于加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答記者問
金融監管總局近日印發《關于加強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有關部門負責人就相關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通知》制定的背景是什么?
答:前期,金融監管總局對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以下簡稱出口信保公司)分支機構設置進行了清理規范,推動優化了該公司分支機構布局。為鞏固清理規范成果,彌補監管制度短板,進一步加強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監督管理,金融監管總局在廣泛征求各方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通知》。
二、請介紹一下《通知》的主要內容?
答:一是全面強化內部管理。《通知》從人員管理、崗位制衡、業務范圍、風險合規、內部控制、內部監督等方面系統規范了對地市級分支機構的管理要求。
二是規范系統建設和數據管理。《通知》要求地市級分支機構應實現業務數據的獨立統計和財務數據的獨立核算,并按時、準確向屬地監管機構報告監管信息。
三是明確監管要求和監管職責。《通知》明確地市級分支機構參照保險公司中心支公司相關要求實施監督管理,監管職責按照屬地原則進行劃分。
三、《通知》印發后,還有哪些工作安排?
答:下一步,金融監管總局將做好《通知》的貫徹落實工作,指導各監管局切實加強出口信保公司地市級分支機構的監督管理,全面提升其內部管理的規范化、精細化程度,發揮好出口信用保險政策性工具作用,扎實有效服務外貿穩規模優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