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局安徽監管局門戶網站顯示,近日,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安徽淮北中心支公司因虛列高績效套取費用、銷售保險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行為、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六條、第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一條、第一百六十二條、第一百七十條,被罰款22萬元。

時任泰康人壽保險有限責任公司安徽淮北中心支公司副總經理王旭、營銷一區經理秦望森,因對虛列高績效套取費用負管理責任和直接責任、對未經批準擅自變更營業場所負管理責任,和對銷售保險過程中存在銷售誤導行為負管理和直接責任,分別被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淮北監管分局警告并處罰款2萬元和1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