簧片在线观看,heyzo无码中文字幕人妻,天天想你在线播放免费观看,JAPAN4KTEEN体内射精

正在閱讀:

借投資之名獲利四百萬,國開行湖北分行原副行長遭終身禁業丨局外人

掃一掃下載界面新聞APP

借投資之名獲利四百萬,國開行湖北分行原副行長遭終身禁業丨局外人

目前,楊某高已被開除黨籍和提起公訴。

圖片來源:界面圖庫

界面新聞記者 | 董林楊(實習)張曉云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書,事涉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湖北分行”)違規發放貸款等。

處罰書顯示,因向違規項目發放貸款;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違規變相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貸款管理不審慎,形成不良;未嚴格執行受托支付,湖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國開行湖北分行罰款240萬元;對時任國開行湖北分行副行長的楊某高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時任國開行湖北分行評審處處長的曾某林、劉某分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和警告。

界面新聞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判決書發現,楊某高曾聯合多人利用職務便利,假借投資之名,實則收受賄賂,四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務748.65萬元。其中,楊某高獲利400萬元。

目前,楊某高已被開除黨籍、提起公訴,但界面新聞沒有從公開渠道查詢到該案的審理結果。

假借投資百萬之名收受賄賂

公開資料顯示,楊某高1958年生,大學學歷,1980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國開行湖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18年9月退休。

在退休約兩年后,2020年7月,楊某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楊某高曾聯合多人利用職務便利,假借投資之名,實則收受賄賂,四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務748.65萬元。

裁判文書顯示,2001年4月,仙桃市人民政府與國開行湖北分行合作搭建仙桃市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平臺下設“一會兩臺”,即仙桃市中小企業信用協會、仙桃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仙桃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由仙桃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城投公司)代表仙桃市政府向擔保公司和投資公司進行投資。

2004年4月,擔保公司、投資公司正式成立,注冊資本分別為3000萬元、5000萬元,城投公司在兩家公司都是第一大股東。為方便對國有資產進行監管,由時任仙桃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陳啟某發擔任投資公司董事長,時任城投公司副總經理張某擔任擔保公司董事長,時任仙桃市政協副秘書長謝某波擔任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總經理,楊某高作為國開行湖北分行時任客戶四處處長,管理、聯系仙桃地區相關貸款事宜。

2004年至2012年間,楊某高、陳某發、張某、謝某波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辦理貸款申報、擔保、審批等環節為仙桃市中星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星公司)提供幫助,在謝某波等人的幫助下,該公司多次通過融資平臺向國開行湖北分行、中國銀行、仙桃市農業商業銀行等銀行,累計貸款24筆1.456億元用于該公司發展,其中從國開行湖北分行貸款6筆9600萬元。

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經楊某高提議,陳某發、張某與中星公司董事長趙某商議,由謝某波和陳某發、張某、楊某高共同向中星公司投資200萬元,每年按150萬元固定獲取收益。趙某為感謝謝某波等4人的幫助并希望繼續得到關照,對此表示同意。

在此期間,謝某波根據陳某發的安排起草了《投資協議》,并與楊某高等人共同向中星公司出資200萬元,其中謝某波、張某各出資30萬元,陳某發出資40萬元,楊某高出資100萬元。

2010年,經楊某高、陳某發、張某與趙某商議,將固定收益調整為每年100萬元,張某隨后將此事轉告謝某波,謝某波對此予以認可。

2008年至2014年間,中星公司按約定的固定收益分別給謝某波等4人的賬戶轉款,其中謝某波獲利120萬元,楊某高獲利400萬元,陳某發獲利160萬元,張某獲利120萬元,4人合計獲利800萬元。

楊某高等四人以“陳新”的化名入股中星公司200萬元,不變更工商登記注冊信息,2008年至2010年按照每年75%、2011年至2013年按照每年50%給予固定收益。2014年趙某將固定回報和本金退還后,三人退出入股。

2020年9月,經湖北遠達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鑒定,上述200萬元投資款同期可從中星公司分得利潤合計51.35萬元,該4人出資200萬元的應得收益額為51.35萬元,該4人非法獲利共計748.65萬元。

楊某高已被開除黨籍和提起公訴

楊某高退休即將兩年卻被留置,或與該案東窗事發有關。

2019年5月至6月間,張某被留置后,謝某波向時任政協主席周某反映了自己伙同陳某發、張某等人在中星公司投資并分得利潤的基本事實;同年7月16日,謝某波在仙桃市監察委員會作為張某涉嫌受賄一案的證人時出具了情況說明,如實交代了其伙同張某等人在中星公司投資200萬元并分得利潤的相關事實。

2019年12月11日,經仙桃市監察委員會工作人員電話通知,謝某波于次日到案配合調查,如實交代了自己伙同陳某發、張某等人在中星公司投資并分得利潤的主要犯罪事實。

2020年7月,楊某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1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委通報稱,“高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接受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工招錄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影響為親屬在承攬保險業務方面謀取利益,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獲取貸款、承接工程、購買房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配偶等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索取巨額財物。

高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理想信念,為官不廉,生活腐化墮落,把組織賦予的金融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楊高開除黨籍處分,并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1年2月,楊某高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黃岡市人民檢察院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黃岡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高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湖北分行客戶處處長,黨委委員、副行長,高級客戶經理、高級專家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的審理結果未公開。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評論

暫無評論哦,快來評價一下吧!

下載界面新聞

微信公眾號

微博

借投資之名獲利四百萬,國開行湖北分行原副行長遭終身禁業丨局外人

目前,楊某高已被開除黨籍和提起公訴。

圖片來源:界面圖庫

界面新聞記者 | 董林楊(實習)張曉云

近日,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湖北監管局發布一則行政處罰書,事涉國家開發銀行湖北省分行(以下簡稱“國開行湖北分行”)違規發放貸款等。

處罰書顯示,因向違規項目發放貸款;貸款風險分類不準確;違規變相發放土地儲備貸款;貸款管理不審慎,形成不良;未嚴格執行受托支付,湖北監管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八條及相關審慎經營規則,對國開行湖北分行罰款240萬元;對時任國開行湖北分行副行長的楊某高禁止終身從事銀行業工作;對時任國開行湖北分行評審處處長的曾某林、劉某分別禁止從事銀行業工作10年和警告。

界面新聞查詢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判決書發現,楊某高曾聯合多人利用職務便利,假借投資之名,實則收受賄賂,四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務748.65萬元。其中,楊某高獲利400萬元。

目前,楊某高已被開除黨籍、提起公訴,但界面新聞沒有從公開渠道查詢到該案的審理結果。

假借投資百萬之名收受賄賂

公開資料顯示,楊某高1958年生,大學學歷,1980年9月參加工作,曾任國開行湖北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2018年9月退休。

在退休約兩年后,2020年7月,楊某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紀律審查和湖北省監委監察調查,并被采取留置措施

界面新聞記者查詢裁判文書網發現,楊某高曾聯合多人利用職務便利,假借投資之名,實則收受賄賂,四人共同非法收受他人財務748.65萬元。

裁判文書顯示,2001年4月,仙桃市人民政府與國開行湖北分行合作搭建仙桃市中小企業融資平臺,平臺下設“一會兩臺”,即仙桃市中小企業信用協會、仙桃市投資咨詢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投資公司)、仙桃市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擔保公司)。由仙桃市城市建設投資開發公司(以下簡稱城投公司)代表仙桃市政府向擔保公司和投資公司進行投資。

2004年4月,擔保公司、投資公司正式成立,注冊資本分別為3000萬元、5000萬元,城投公司在兩家公司都是第一大股東。為方便對國有資產進行監管,由時任仙桃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陳啟某發擔任投資公司董事長,時任城投公司副總經理張某擔任擔保公司董事長,時任仙桃市政協副秘書長謝某波擔任投資公司、擔保公司總經理,楊某高作為國開行湖北分行時任客戶四處處長,管理、聯系仙桃地區相關貸款事宜。

2004年至2012年間,楊某高、陳某發、張某、謝某波等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辦理貸款申報、擔保、審批等環節為仙桃市中星電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星公司)提供幫助,在謝某波等人的幫助下,該公司多次通過融資平臺向國開行湖北分行、中國銀行、仙桃市農業商業銀行等銀行,累計貸款24筆1.456億元用于該公司發展,其中從國開行湖北分行貸款6筆9600萬元。

2006年9月至2007年2月,經楊某高提議,陳某發、張某與中星公司董事長趙某商議,由謝某波和陳某發、張某、楊某高共同向中星公司投資200萬元,每年按150萬元固定獲取收益。趙某為感謝謝某波等4人的幫助并希望繼續得到關照,對此表示同意。

在此期間,謝某波根據陳某發的安排起草了《投資協議》,并與楊某高等人共同向中星公司出資200萬元,其中謝某波、張某各出資30萬元,陳某發出資40萬元,楊某高出資100萬元。

2010年,經楊某高、陳某發、張某與趙某商議,將固定收益調整為每年100萬元,張某隨后將此事轉告謝某波,謝某波對此予以認可。

2008年至2014年間,中星公司按約定的固定收益分別給謝某波等4人的賬戶轉款,其中謝某波獲利120萬元,楊某高獲利400萬元,陳某發獲利160萬元,張某獲利120萬元,4人合計獲利800萬元。

楊某高等四人以“陳新”的化名入股中星公司200萬元,不變更工商登記注冊信息,2008年至2010年按照每年75%、2011年至2013年按照每年50%給予固定收益。2014年趙某將固定回報和本金退還后,三人退出入股。

2020年9月,經湖北遠達會計師事務有限公司鑒定,上述200萬元投資款同期可從中星公司分得利潤合計51.35萬元,該4人出資200萬元的應得收益額為51.35萬元,該4人非法獲利共計748.65萬元。

楊某高已被開除黨籍和提起公訴

楊某高退休即將兩年卻被留置,或與該案東窗事發有關。

2019年5月至6月間,張某被留置后,謝某波向時任政協主席周某反映了自己伙同陳某發、張某等人在中星公司投資并分得利潤的基本事實;同年7月16日,謝某波在仙桃市監察委員會作為張某涉嫌受賄一案的證人時出具了情況說明,如實交代了其伙同張某等人在中星公司投資200萬元并分得利潤的相關事實。

2019年12月11日,經仙桃市監察委員會工作人員電話通知,謝某波于次日到案配合調查,如實交代了自己伙同陳某發、張某等人在中星公司投資并分得利潤的主要犯罪事實。

2020年7月,楊某高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采取留置措施

2021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開發銀行紀檢監察組、湖北省監委通報稱,“高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與他人串供堵口,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接受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利用職務便利在職工招錄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影響為親屬在承攬保險業務方面謀取利益,違規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反工作紀律,在工作中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系;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或個人在獲取貸款、承接工程、購買房屋等事項上謀取利益,本人或通過配偶等特定關系人非法收受、索取巨額財物。

高身為黨員領導干部,背棄理想信念,為官不廉,生活腐化墮落,把組織賦予的金融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楊高開除黨籍處分,并調整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已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2021年2月,楊某高涉嫌受賄罪一案,經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黃岡市人民檢察院向黃岡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黃岡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楊高在擔任國家開發銀行湖北分行客戶處處長,黨委委員、副行長,高級客戶經理、高級專家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目前該案的審理結果未公開。

未經正式授權嚴禁轉載本文,侵權必究。
主站蜘蛛池模板: 象州县| 隆回县| 滦平县| 崇阳县| 舟曲县| 咸宁市| 洪洞县| 锦屏县| 南宫市| 松溪县| 会理县| 静宁县| 香格里拉县| 玉林市| 民丰县| 焦作市| 华阴市| 黑龙江省| 阿瓦提县| 小金县| 云南省| 晋宁县| 横山县| 渝北区| 屏东县| 岗巴县| 吴旗县| 涟水县| 双峰县| 谢通门县| 海口市| 宜州市| 砀山县| 禹城市| 房产| 额济纳旗| 宾阳县| 印江| 五河县| 内江市| 舒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