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杜萌
耗時四個多月,僅為了一只指數基金增設轉融通業務?基金公司似乎正在做賠本的買賣。
今日,大成基金發布公告稱,滬深300指數基金召開了持有人大會,其中98.33%的持有人同意了基金修改投資范圍、并修訂基金合同。
這是該基金第二次召開持有人大會,今年6月6日起,該基金因第一次持有人大會的表決人數不足三分之一失敗,而此次終于得以順利通過。
《公告》顯示,召開持有人大會表決的目的是要在基金投資范圍中,增加融資和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
公告還顯示,本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應當符合下列投資限制:出借證券資產不得超過基金資產凈值的30%,出借期限在10個交易日以上的出借證券應納入《流動性風險管理規定》所述流動性受限證券的范圍;本基金參與出借業務的單只證券不得超過基金持有該證券總量的 50%;最近6個月內日均基金資產凈值不得低于2億元;證券出借的平均剩余期限不得超過30 天,平均剩余期限按照市值加權平均計算。
大成滬深300指數基金并不是今年第一只增設轉融通業務的基金,今年8月份,南方MSCI中國A股國際通ETF發起聯接基金也通過召開持有人大會的形式,在基金投資范圍內增設了轉融通業務。
那么,轉融通業務對于基金來說,有何重要意義?
界面新聞記者了解到,轉融通業務是指基金以一定的費率通過證券交易所綜合業務平臺向中國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證金”)出借證券,中證金到期歸還所借證券及相應權益補償并支付費用的業務。目前僅有指數基金、封閉式基金及少數特殊類型基金可以開展轉融通業務。基金通過出借證券獲取一定的利息收入,該收入計入基金財產,從而增厚投資者的收益。此類業務尤其適合指數基金。
2019年6月21日,證監會發布了《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指引(試行)》,鼓勵公募基金參與轉融通業務,規范公募基金參與業務行為,有力推進了轉融通業務發展,促進了證券市場制度更加完善。
當年7月22日,公募基金轉融通業務正式開展。截至目前,多數公募管理人都拿下了轉融通資格,可以進行轉融通交易。
目前ETF和其他類型的指數基金是公募基金參與轉融通證券出借業務的主力。從基金持倉角度看,指數基金因其被動跟蹤指數策略的緣故,沉淀了大量股票,是天然的“票倉”。從基金績效角度看,被動型基金追求最小化跟蹤誤差,證券出借所獲收益即使在0.4%-0.6%之間也十分重要,將為投資者帶來額外收益和更佳的投資體驗。
某指數基金經理表示,對于指數基金而言,出借證券能帶來較穩定的額外收益,有望覆蓋管理費、托管費等成本。而在今年指數基金大發展的形勢下,轉融通為公募基金提升投資收益提供了新的手段。尤其對指數基金而言,參與轉融通無論對于指數基金本身,還是對于市場效率提升,都是大有好處的。
華寶證券測算,樂觀情形下,按照30%的上限倉位測算,出借業務將為公募指數基金帶來0.5%左右的收益增厚,在50%的出借上限倉位下,主動權益基金收益增厚在0.75%-1%。但實際情況下主動權益基金和指數基金的出借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響,實際出借比例可能低于50%和30%的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