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9月26日向匯鴻集團下發《關于對江蘇匯鴻國際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關責任人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上交所決定對江公司及時任副總裁兼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單曉敏、時任董事會秘書兼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楊承明予以監管警示。
公司未對船舶代建業務相關核算進行正確的會計處理,導致2022年年報財務數據披露不準確,可能影響投資者的合理預期。上述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公司時任副總裁兼主管會計工作負責人單曉敏、時任董事會秘書兼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楊承明作為公司財務事項的具體負責人,未勤勉盡責,對公司違規行為負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