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實習記者 | 羅容
一批環境監測違法案例遭曝光。
近日,江蘇、湖北生態環境部門分別公布一批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犯罪行為,共計11個典型案例,包括涉嫌偽造、篡改環境監測數據,以及干擾自動監測設施、出具虛假監測報告等違法行為。
其中,有一家被查處公司的處罰結果已出爐:江蘇祥祺環境監測有限公司涉嫌偽造生態環境監測數據,被處以罰款33.5萬元,并沒收違法所得2.08萬元,對主管責任人罰款2.6萬元。
據江蘇生態環境廳公告,無錫市生態環境執法人員在對該公司進行監督檢查時發現,其2022年1月4日-5日取樣前的濾膜稱重數值與濾膜包裝袋標注數值偏差很大。經調查,稱重數據由該公司員工編制得出,非真實數據,且已向虛假數據涉及的企業出具監測報告。
今年6月,江蘇聯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也被立案偵查,涉嫌通過篡改監測數據方式逃避監管排放水污染物。
經調閱監控發現,2023年6月8-9日期間,該單位一員工進入在線監控室,將水樣管插入一容器瓶內并多次操作化學需氧量在線監測設備。在此期間,公司廢水排口化學需氧量的自動監控數據從400 mg/L左右驟降至10 mg/L左右。
除了上述兩家外,東海縣利發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常州市大維環境科技有限公司、昆山元茂電子科技有限公司、海安旺奭新型墻材有限公司、沛縣天發新型墻體材料有限公司等五家江蘇省公司也正在被立案偵查,均涉嫌篡改監測數據。
此次是江蘇省公布的第四批生態環境執法典型案例,該省也是全國首個出臺了生態環境監測地方性法規的省份。
湖北省在江蘇省前一天公布了四個典型案例,其中兩家檢測公司在對被檢公司進行監測時,涉嫌出具虛假監測報告,另外兩家公司進行在線自動監測數據時,涉嫌干擾自動監測設施。
公告顯示,2023年7月1日14時06分-14時22分期間,湖北谷城某公司廢氣在線自動監測數據顯示異常,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氧含量數值波動較大。調查發現,為該公司員工私自到廢氣在線自動監控室拔掉了工控機采樣泵進氣管,導致在線監測設施采樣泵進氣管處于斷開狀態。
自動檢測數據弄虛作假并不是個新話題。據《環境經濟》指出,2015年施行的環境保護法首次將數據質量問題上升到法律層面,對處罰責任作出了明確規定;同年12月,為配合環境保護法的施行,原環境保護部出臺了《環境監測數據弄虛作假行為判定及處理辦法》。
今年8月,在首個全國生態日即將到來之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聯合發布《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其中對環境數據造假行為的處理規則也進行了明確。
《法治日報》此前報道稱,數據造假問題線索難以及時發現,違法證據難固定,涉刑案件難認定,是困擾生態環境監管執法的三重困境。
例如,為保持監測數據不失準,自動監測設備預留的多種對結果糾偏的修正方法易被惡意利用;自動檢測設備、監測現場以及執法人員的知識背景和專業領域的差異性,導致難以準確查實并固定造假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