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9月19日向吉華集團下發《關于對浙江吉華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時任董事楊泉明予以監管警示的決定》,決定對公司時任董事楊泉明予以監管警示。
經查明,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披露關于董事短線交易并致歉及減持計劃提前終止的公告稱,時任董事楊泉明于2023年6月28日至7月19日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合計賣出1,025,100股公司股票,于2023年7月20日通過二級市場集中競價方式合計買入40,000股公司股票。上述交易未產生收益。時任董事楊泉明在6個月內賣出公司股票又買入的行為,構成短線交易,其行為違反了相關規定及其作出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