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面新聞記者 | 張倩楠
界面新聞編輯 | 翟瑞民
2023年9月19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龔建華受賄一案,以受賄罪判處被告人龔建華有期徒刑十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百五十萬元;對查封、扣押、凍結在案的龔建華受賄所得及其孳息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04年至2020年,被告人龔建華利用擔任中共南昌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南昌市規劃土地運作領導小組組長,中共宜春市委副書記、市長,中共撫州市委書記,中共江西省委常委、南昌市委書記,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個人在土地掛牌、工程承攬、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361萬余元。
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龔建華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鑒于龔建華主動投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賄事實,具有自首情節,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及其孳息已全部查封、扣押、凍結到案,具有法定、酌定從輕處罰情節,對其依法可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公開資料顯示,龔建華出生于1962年6月,江西省南昌縣人,曾任江西省農辦副主任,南昌市副市長、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市委副書記、常務副市長,宜春市市長,撫州市委書記等職。2014年9月,他任江西省委常委,先后兼任省委秘書長、南昌市委書記,2017年1月任江西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21年11月29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發布消息稱,龔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2年5月10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了龔建華被“雙開”的消息。通報指出,龔建華喪失理想信念,棄守職責使命,背離“兩個維護”,組織“小圈子”“小團伙”,搞“七個有之”。
此前媒體梳理發現,搞“七個有之”相關表述在以往落馬官員的處分通報中十分罕見。“七個有之”是指“搞任人唯親、排斥異己的有之,搞團團伙伙、拉幫結派的有之,搞匿名誣告、制造謠言的有之,搞收買人心、拉動選票的有之,搞封官許愿、彈冠相慶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陽奉陰違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議中央的也有之?!?/p>
龔建華還被指污染政治生態,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工會工作的決策部署不力,私下操作勞模評選事宜,將黨和國家的榮譽私相授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特權思想嚴重,貪圖享樂,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干部選拔任用、職工錄用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打探中央巡視、紀律審查事項,違規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等;大搞權力尋租和家族式腐敗,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土地出讓、項目開發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龔建華曾是“老虎”蘇榮的下屬,蘇榮于2007年至2013年擔任過江西省委書記。據《廉政瞭望》此前報道,龔建華曾給蘇榮夫妻送過錢物,還給蘇榮兒子的生意提供方便。龔建華獲得的回報是,在2011年調任撫州市委書記,成為“一把手”。2013年蘇榮離開江西前,還把龔建華確定為副省級干部的考察人選。不過一年后,蘇榮被查,2017年1月,其因受賄折合人民幣1.16億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
2023年6月15日,福建省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龔建華受賄案。 龔建華當庭表示認罪、悔罪。